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顾仲阳)记者从国家林业局召开的林业新增投资和灾后林业重建工作会上获悉,国家新增的36.5亿元林业投资计划22日前将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联合下达到各地。新增的36.5亿元林业投资将重点用来改善生态和民生,同时将拉动相关地方和社会投入近100亿元,年吸纳农村劳动力约120万个。
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介绍,新增的36.5亿元林业投资,包括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0亿元,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15亿元,沿海防护林工程5亿元,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3亿元,珠江防护林工程1亿元,太行山绿化工程1亿元,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5亿元。与1998年拉动内需相比,这次林业投资安排更侧重于直接用于营造林建设,并首次启动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这对于解决林区职工居住等民生问题开辟了新的渠道。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和中央确定的投向、安排原则、建设标准、管理程序等要求,选准选好建设项目,用好管好建设资金。为确保投资和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国家林业局要求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要按照公开、透明、有效的原则,集体研究决策;各级林业部门必须在接到中央新增林业投资计划10天内,将投资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转发下达明细计划,做到早开工、快完成、花好钱、办好事,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绝不能搞“半拉子”工程。国家林业局将采取驻地监督检查和派工作组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为确保新增林业投资在改善生态和民生方面发挥更大效益,国家林业局特别强调要重点做好营造林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试点。对于营造林建设,南方地区要全力组织好冬季造林,北方地区要抓紧组织种苗采购,条件允许的地区要开展造林预整地,新增投资必须形成新的工作量,不得用以充抵以往年度造林资金欠账。对于棚户区改造试点,各试点省和森工集团要以改善林场职工住房条件为重点,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实施,同时积极协调省级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全面落实省级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落实建设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国家林业局对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目前,《雨雪冰冻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规划》已编制完成,争取尽快上报国务院审批。对于地震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国家林业局要求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当前要严格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要求,突出抓好组织编制省级和县级实施规划,把恢复重建任务具体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项目,协调和落实好林业生态恢复重建任务和资金,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人民网-经济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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