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18 04:06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谢昌民 通讯员常锦全郭中)冬季来临,全省11个市的供热价格均未上涨,老百姓正感受着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带来的温暖。
为了不让一个百姓受寒,不让一个学生受冻,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居民供热价格今年不上调的精神,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已下达8.4亿元资金用于供热补贴;同时,2000多万元取暖补贴资金也已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了解到,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已安排的8.4亿元补贴资金中,5.6亿元用于供热补贴,2.8亿元用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今年,我省确保取暖价格不提高并综合考虑物价等因素,继续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冬季取暖费用给予补贴,同时将分散供热和自行取暖的用户、离退休人员、革命伤残军人和烈士家属一并纳入补助范围。太原市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今年冬季取暖采取政府补助形式,凡住宅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的低保户,政府补助取暖费的85%,个人负担取暖费的15%,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目前,太原市集中供热费用为每月每平方米3.3元,区域供热为2.8元。同时,太原市已安排补助资金400多万元,对6个城区的31070户低保户冬季采暖进行了补助。
在解决好城市居民取暖的同时,我省高度重视乡村农民的冬季取暖问题。各级政府采取限价定量等多种措施,各级财政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过冬用煤补贴,确保老百姓冬季采暖用煤。大同市新荣区给农村居民每户按510元/吨限价供应3吨平价煤;右玉县为农村居民购煤每户每吨补贴200元;山阴县对农村冬季取暖每户补贴3吨煤;寿阳县投入7500万元对城乡居民按每人300元的标准供应1吨煤;昔阳县投入3000万元对城乡居民按每人300元的标准供应0.5吨煤;临县政府与煤矿签订供煤合同,确保供暖煤不超280元/吨的最高限价,并将财政供养人员的取暖费由每年80元提高到每年400元;汾阳市对用户供热入网费按每平方米10元直接补贴给企业,对城市低保、农村五保户每户每年补助取暖费150元,对农村低保户每户每年补助取暖费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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