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11月17日电记者台建林周正龙“假虎照”案今日在陕西省旬阳县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一审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正龙所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罪名成立,周正龙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在今日庭审中三个问题成为焦点。
庭审焦点之一:周正龙制作假虎照是否以骗钱为目的。辩护律师提出,周正龙制作假虎照的行为不是以骗钱为目的,而是因为政府官员催促周正龙寻找老虎踪迹,周正龙在被催促下进行的行为。
庭审焦点之二:周正龙私藏弹药有无严重社会危害。辩护律师提出,子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上世纪70年代遗留的子弹,这些子弹是否还能使用,没有进行过鉴定;而另一部分是来自华南虎调查队,是临时存放在周正龙处,不能说是周正龙私藏。
辩护律师认为,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周正龙私藏弹药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量刑过重,希望二审法庭给予轻判,并缓期执行。
庭审焦点之三:周正龙是否说谎。周正龙自己承认造假。周的代理律师顾玉树说,周正龙拍摄照片后说老虎是真的,被警方提审后说老虎是假的,在见律师的时候又说是真老虎,今天的庭审上又承认是假的,因此可以判断周正龙的供词不可信。
律师提出对周测谎。法庭合议庭拒绝了测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