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线型的受贿新点子
廖雄文最大的一笔问题钱,就来自廖某和谭某这两名心腹,而廖雄文在收钱的过程中,还颇费了一番心机和周折呢。
2001年7月,省路桥局成立赣粤高速公路昌泰段AP2标项目经理部,时任省路桥局副局长的廖雄文兼任项目经理。谭某和廖某想承包该项目的水稳工程,就找到廖雄文,向他发出了入伙的邀请,说承包赚了钱后算廖雄文一份。廖雄文考虑到自己是项目经理,怕影响不好,没有同意入伙,但他表示愿意帮忙。
在廖雄文的协助下,廖某和谭某合伙承包到了该项目的水稳工程,工程总价款为3800多万元。2003年五六月份,水稳工程基本完工,谭某明确告诉廖雄文他们承包赚了200多万元,准备等工程款到位后就给廖雄文60万元,廖雄文默认了。
可过了些时日,廖雄文见谭某他们还没什么动静,就以急需用钱为由,要谭某准备5万元。第二天谭某给了廖雄文5万元,廖雄文一转手就送给了情妇邱某,用于他俩所生孩子的花销。一个月后,廖雄文再次以急需用钱为由,要谭某准备10万元,第二天谭某送给廖雄文10万元,廖雄文将此款用于他和姐姐等人合伙承建的京福高速公路新村大桥建设项目。
2003年8月,谭某打电话告诉廖雄文,他们承包赚的钱已到账,如果要用钱的话就直接吩咐,廖雄文高兴地答应了。但他转而一想,直接收钱风险太大,万一谭某靠不住,以后牵连到自己怎么办?为了将风险降到最低,也为了自己日后能够全身而退,廖雄文想出了一个曲线型的受贿新点子:他跟廖某商量好,由他先将谭某送来的钱收下,然后将钱存放在廖某处,他要用钱时再从廖某处拿,这样即使日后谭某想搞名堂,他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钱早已退还给了廖某。
2003年8月27日,按照廖雄文的要求,谭某将45万元交给了廖雄文,并跟廖雄文说明加上前两次他所给的15万元,总共60万元“好处费”都已全部给清。当天,廖雄文收下钱后马上给廖某打电话,按照两人事先的商定,将45万元交给廖某,并以急需用钱为由,要廖某准备30万元给他。当天下午,廖某将45万元存入其个人账户,并另外准备了30万元现金交给廖雄文。2003年10月和2004年5月,廖雄文分两次从廖某那儿将15万元取回。通过如此这般的运作,廖雄文将他放在廖某那儿“保管”的45万元全部取回。
除此之外,廖雄文在担任省公路桥梁工程局副局长期间,一直对廖某很关照,有机会就让廖某到其任项目经理的工地上承接工程,还提拔他担任乐温高速公路A7标预制安装处处长。廖某也“知恩图报”,在2004年至2007年春节前,每年都送给廖雄文1万元。有一年,廖雄文以想为老家修路为由,向廖某索要3万元,廖某也赶紧如数奉上。
悲情的终点
2007年8月,江西省靖安县检察院在查处其他案件时,找廖雄文调查询问。自知罪责难逃的廖雄文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了他非法收受廖某、谭某及黎某等人贿赂115万元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90余万元的赃款。
2008年8月26日,廖雄文受贿案在靖安县法院开庭审理,廖雄文承认检察机关的指控属实。法庭上,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我没有好好地把握自己的人生方向,收了不该收的钱,做了不该做的事,沦落为一名罪犯。我对不起我的家人,也对不起单位领导和同事。”法院经审理认定,廖雄文自1995年至2007年8月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安排和帮助承接工程,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廖某等8人贿赂共计115万元,并认定廖雄文有自首情节,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至此,廖雄文的人生路走向了悲情的终点。
在看守所期间,廖雄文向靖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坦言,他的人生存在三大失误:
失误之一:不该无原则地用身边人。“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用人是关键,我当初就不该让谭某和廖某这两个自己身边的人插手包工程,这样做得太明显,让局里不少人议论纷纷,猜测我们之间存在什么不正当经济往来,从而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失误之二:不该包养情妇。“和其他包养情妇的人不同,我和妻子其实感情很好,可我偏要学那些腐败分子包养情妇,结果给自己原本温馨的小家庭蒙上耻辱。现在我才知道情妇和你之间哪有什么真感情可言,只会加速你的灭亡。”
失误之三:不该漠视党风廉政教育。“真是不犯法不知道,我原来作为局领导坐在台上时,听别人讲要抓党风廉政教育时总觉得多此一举,现在自己以身试法后,才知道国家强调对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常抓不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领导干部一定要廉洁自律,守好自己人生的每一道关口,如果头脑中没有这根弦,就会放任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分析,近年来江西省交通事业发展迅猛,如高速公路从2003年以来以平均每年300多公里的速度增长。与急速发展的交通建设市场相比,交通建设管理还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等滞后现象,致使交通建设领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之一。
作为重要公路桥梁工程的项目经理,责任重、权力大,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费用开支和一些附属工程的承包等事务具有生产指挥权和决策权,对承包方的工程进展亦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可以说,项目经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说一不二的“实力派”人物,却也是监督不到位的一大“死角”。廖雄文正是利用担任工程项目经理的职务便利,帮助手下职工或熟人承接到工程造价较高的“肥差”。承包方赚了钱,送给廖雄文的那份红包自然数目不菲。权力,成了廖雄文换取优越生活享受的工具和途径;权力,也让他自毁前程!
最新预防工作链接
为了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10月15日,江西省检察院对该省高速公路建设史上里程最长(全长308公里),一次性投资金额最大(总投资100多亿元),跨越省内鹰潭、抚州、赣州三市十余县的鹰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与该省交通厅开展了共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
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将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主动为交通部门提供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服务,并在工程建设中适时开展预防调查,及时掌握职务犯罪线索,针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存在的滋生或诱发职务犯罪的漏洞、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通过廉政座谈、警示教育等形式,提高建设、施工、管理及监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相关路段管理部以及建设工地都将设置反腐倡廉宣传栏,同时设置举报(意见)箱,公布检察机关和相关路段管理部的举报联系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以加强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招投标、采购、施工、监理等重点环节以及重点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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