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育有一对成年子女的51岁时装公司老板娘,背夫偷汉,去年在深圳夜总会结识比自己年轻29岁的男妓,先后给他5万元报酬,但男妓仍“狮子开大口”要求她送物业,为她所拒,男妓却以性交录像带勒索她100万元,17日在区院认罪,法官押后至本周五判刑。
皮肤黝黑的湖南籍被告彭俊(22岁),身穿白色反领T恤出庭,打扮与一般同龄年轻人无异,17日应讯时掉下男儿泪,在犯人栏里不时饮泣。他承认于今年5月13日至25日期间,勒索X女士(51岁)100万元。
案情指出,两人于去年9月在深圳大富豪夜总会结识,此后定期发生性行为,X不时赠予被告金钱,前后总数约5万元。今年5月,被告要求X在内地购买物业给他,为对方所拒绝,双方因此事多番争执,关系转趋恶劣,X最后选择离开被告。
案情续指出,被告此后仍苦缠X,甚至致电对方要求见面,但被X拒绝。被告遂定下今年5月20日的限期,要求X交出100万元,否则会“爆料”,向X的丈夫披露两人的关系。
X遂主动向丈夫和盘托出事件,经营时装公司的丈夫原谅了她。被告及后速递两人的性交录像带给X,X立即通知丈夫及报警。今年5月25日,被告亲自找上X位于元朗的工作地点,与X的丈夫大吵一场,有人报警,警方拘捕被告。
辩方17日求情时指出,被告来自农村家庭,农作物因水患失收,身为家中长子的他只好离乡别井,到深圳打工帮补家计。辩方指出,被告当时与X关系破裂,才会干犯此案,但当中并没有使用暴力。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