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天价短信”的报道引起众多读者的共鸣,他们在讲述不堪各种诈骗短信侵扰的痛苦之余提出一连串问题:既然这些诈骗短信无论经何人之手以何种方式发送,最终都需通过电信运营商,那么,诈骗短信是否真的难以治理?广大手机用户在遭受损失后,如何才能将骗子绳之以法?记者继续为您讲述“天价短信”背后的秘密。
这些短信挣的钱咋分? “的确,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这条产业链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在不停地探索增值的新方式,而作为消费终端的手机用户,是这条巨大产业链的埋单者。”此前,记者通过关系辗转联系到的一位通信公司的业务推广人员如是说。
至于谁从这些短信中获利,这位推广人员认为,代发短信的公司“疯赚”,服务商“拿大头”,运营商“稳获小利”。
据一名SP服务商内部知情人透露,人尽皆知的“点对点”群发短信是靠量来挣钱的。在运营商和服务商之间有协议,依据短信的流量和到账的金额或2∶8分成,或3∶7分成,更细化的合作方式,则只有双方知道。
采访当天,记者按照这位知情人的指点联系到南方一家科技公司,该公司具有SP服务商身份,但也做短信群发业务,公司一名徐姓负责人证实,他们能把同一条短信连续群发给5000至1000万人,每条收费0.06~0.48元。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短信群发器发出短信后,接收用户的手机上有时显示的是手机号码,更多时候显示的是网络虚拟号码。“我们的目的是让用户拨打信息内容上的号码,而不是我们的发送号码,这在发送时是可以设置的。”对于安全性,这位负责人说,“发完后把网线一拔,没有IP地址,根本无法查到是谁发的,若是用手机卡发送,我们会及时停号。”
记者声称要发100万条,对方报价是每条0.45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确定一条短信8分钱。记者调查得知,他们平均发一条短信挣3分,几个小时发送100万条的利润就是30000元。
“不是这样的,这个利润是理论上的数字,事实上,服务商拿不到这么多。利润分配相对来讲比较复杂。”那位知情人告诉记者,用户不管是知情还是不知情,只要订购了群发短信上的增值服务,就要被按照条数或者按月扣除费用。这笔费用首先体现在运营商的收费平台上。接下来,运营商将根据和SP服务商的协议进行分成。运营商和服务商的分成多为2:8,也有的是3:7。
服务商根据自身发展规模不同,也根据自己的影响力,和运营商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方式也会不同,分成比例当然也是不一样的。“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额有按条数计算的,也有打包计算的。”
这位知情人透露,现在,运营商不再做低于0.05分的业务了。“过去便宜的有0.02元,贵的可能超过普通用户发送短信的0.1元或0.15元。这笔费用往往在委托群发之前服务商就得垫付。现在等于说成本增加,门槛提高了。”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那么,运营商在这些短信的制造过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他们是否知情?
“遭受不良信息侵害,手机用户恨的是电信部门,但作为基础运营商,我们其实很冤。”某通信集团公司的一位管理人员说,“每天有数亿短信发出去,从运营商的角度是区分不出这些垃圾短信与正常短信之间的区别的,因为运营商无法准确分辨短信是点对点发送的,还是群发的。”
移动公司认可曾有可群发短信的短信卡存在,“但已于2007年底就完全停止了短信群发类套卡的销售”。联通公司也称,他们也在今年完成了群发短信套卡的清理工作。 作为短信通道提供者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已明确承诺,坚决不向任何企业和个人提供低于每条5分钱的短信服务。
据了解,我省目前有182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在我省备案的跨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单位有679家。这些数字也会随着法人变更或未参加年检被注销甚至受到打击处理被注销等方式不断发生变化。
“今年,河南省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合格的单位数是64家。”这是记者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得到的数字。另据可靠消息证实,今年9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销了42家跨地区增值企业。其中14家被注销单位的“罪名”就是因为“群发宣传诱导消费”、“短信陷阱”、“未提供业务扣费”、“业务名称与业务不符”、“资费标准不明示”、“重复扣费”。
而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也在今年8月对22家有违规经营行为的SP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的书面通知。“目的有两个,一方面是投诉反映太过强烈,需要硬起手腕打击,更重要的是要营造一个清静的通信环境。”
河南移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次专项整顿,他们关闭了4种违规资费套餐,对3000多个发送端口进行了严格签名设置,对32家SP企业500多个行业端口进行了处罚。河南联通则表示,他们清除了7个短信端口,让7家违规操作的SP企业下了线。河南网通也称对33家私自群发的SP企业进行了处罚……
但是,尽管有这样大的整治力度,为什么短消息传递服务还是被屡屡滥用,一些含有违法、虚假、诱骗等不良内容的信息仍然大行其道?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某网站一位业务总监向记者透露,他们之所以能够大量群发短信,是因为他们可以从移动、联通、网通等电信运营商那里批发短信,批发价比普通短信0.1元的价格低不少。“群发短信只要不是太过分,只要不是投诉太强烈,反映太集中,其实运营商们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毕竟,这是大的利润增长点。”
技术无法精确防范? 记者在采访中被告知,运营商之所以睁只眼闭只眼,除了有利益驱使外,还有两个“滞后”,一是法律,二是技术。
据一位通信公司的网络工程师讲,我国法律有规定,“点对点”短信属于个人通信,其信息内容受法律保护,除非是执法部门的特殊需要,电信企业不得擅自检查或监控。“点对点”的通话内容既不能监听更谈不上录音,取证很困难。
与此同时,监控对技术手段的要求也相当高。“诈骗短信隐蔽性太强,更有信息跨地域传播等特点,个人手机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的大众传媒,诈骗短信发送的内容、文字、形式和频次也变化多端,进一步增大了技术上精确管理的难度,也使调查取证的难度加大。我们只能用量来区分,在同一时间段把同样内容的一条短信发送很多次,我们会加以控制。但同时,对于信息接收者来说,我们无法控制他们的"好奇"和"贪念",用户的防范意识确实需要加强……”
那么,他们究竟能不能分辨群发短信?这位工程师的回答是:“有时能,有时不能,有的能,有的不能。”这个模棱两可的答案背后是技术力量的薄弱。这位工程师说:“从来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果计算机的端口打开太多,而管理者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两种原因:一种是安装了其他软件自动增加了很多服务,而管理员可能没有注意到;一种是服务器被攻击者安装了其他软件,如木马病毒,通过特殊的端口进行通信。这两种情况都很不妙,说穿了,就是管理员不了解服务器提供的服务。
民间呼吁手机实名制 既然法律如此软弱,运营商又技术疲软,那么,手机用户是不是只能坐以待毙眼睁睁看着不法服务商坐收渔利呢?
“不是。有两种方式可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或少受侵害:一、自身加强防范,擦亮慧眼;二、是存取证据及时举报。”昨日,记者致电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得到这样的回答。
而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传授的方法是:及时取证和层层举报,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邮件等方式举报。
河南移动表示,如果是因增值业务合作方(SP企业)过错恶意定制业务所产生的移动信息费用,只要有证据确认,移动公司会对企业进行处罚,不仅会扣减信用积分,严重者还会中止合作。一位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强调了“及时”和“取证”的重要性:“及时举报,公司会马上查处,停止与他们结算。”
河南联通也称,他们会对不规矩的服务商实行经济控制,凡发现用户无上行信息而产生扣费,联通公司会先行向用户退费。
记者在对不良短信现状采访法律界时,发现民间对手机实名制呼声甚响。
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崔伟龙认为,不良短信侵犯了手机用户的隐私权、安宁权和通信自由权,但要告发布者侵权还有一定难度,因为这方面的诉讼适用什么法律条文还不太明确。
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高级律师陆咏歌发表意见称,我国现行的法规大多笼统地针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不能完全覆盖短信息领域。而调整电信服务活动的《电信条例》也不能对短信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规范和调整。陆咏歌称,实行“手机实名制”,至少可以杜绝点对点式的发送短信。目前拿钱就可以买卡、用完就可以扔的现状,难以追查到每个点对点不良短信的发送主体。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落实实名制对于预防短信诈骗确有良好的效果。
日本2001年颁布了《关于特定电信服务商之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与资料披露法》。韩国规定: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以及手机号码。韩国比起中国,短信诈骗出现得更早,为害更甚。从2001年起,韩国便采取了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经过几年的努力,短信诈骗的发案率较以往有了明显降低,预防效果十分明显。
而连日来,河南移动、河南联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称,经过持续打击,我省的诈骗短信已经有大幅度的下降,目前诈骗短信的升级陷阱多来自异地手机号码,对这种“海量发送不良短信”行为的控制,河南的运营商目前还无能为力,只能整理数据向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转报。
基础电信企业投诉电话和受理平台
河南移动电话:10086短信:10086999
河南联通电话和短信:10010
河南网通小灵通电话和短信:10060
省通信管理局投诉电话:0371-12300,电子信箱:shensu_hn@126.com
不少手机用户都收到过此类诈骗短信,如果机缘巧合,不法分子就会得逞。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