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2亿元建房地产发展基金、购房者缴纳契税进行全额补贴……11月18日,在沈北新区举办的大力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新闻发布暨精品楼盘推介会上,重磅出台了25条房产“新政”,为冬季的沈城楼市增添了一抹亮色。
沈北新区区长阎秉哲告诉记者:“扶持和发展房地产业是建设生态新城区的需要,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也是改善人居条件的现实要求。为此,沈北新区在广泛征求房地产投资人、买房人以及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包括鼓励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投资、降低各类收费、优化调整行政审批、完善配套服务等五个方面的房产"新政"。
”
A、个人购房契税全补贴
(一)实行购房补贴。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即可认定为普通商品住房。其中,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按国家规定统一下调到1%,购买其余普通商品住房时缴纳1.5%的契税。对个人购买商品房(包括存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经区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审核后,按购房人缴纳的契税数额,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二)执行税费优惠政策。从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个人住房转让环节(卖旧买新或买新卖旧)所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暂缓征收。
个人购买商品房缴纳专项维修基金,按现行标准的75%收取。交款时点由原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延至购房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前。
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交易手续费、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抵押(或预告)登记手续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查档证明费减半收取。
(三)执行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职工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商品房贷款最长年限由25年延长到30年,存量房贷款最长年限由15年延长到20年,贷款年龄限制由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0岁;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对于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将商业贷款转办为公积金贷款。
(四)执行支持购买第二套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的政策。对人均住房面积没有达到全市平均标准、为改善住房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或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五)给予新区购房者就业就学优惠。凡在沈北新区购买住房者,均可安排就业、子女入学和城镇户口落户。
(六)房交会期间优惠政策。沈北新区每年举办两次房交会,在房交会期间,将给予购房者一定的住房补贴优惠。
B、商贸项目入区有补贴
(七)实行商贸项目入区补贴。对于符合入区条件的单体商业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宾馆、酒店项目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宾馆、酒店联锁机构项目;单体营业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大型超市、商场项目;独立投资建设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商务办公楼宇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人防费、供水费),并给予一定额度(或比例)的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八)执行优化土地出让的政策。采取协议净地的方式供地。细化经营性用地分类,对商业用地按大型商场、宾馆、旅游、农贸市场、大型交易市场等不同用途,合理确定土地价格。实行分期付款,分割办证。降低滞纳金收取比例。降低新出让地块首付款比例。适当调整容积率。
(九)执行允许分期开发的政策。在审定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前提下,可分期收取相关费用,分期进行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审批。
(十)执行减轻企业税负的政策。对自开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下限标准实行按月核算、按季预缴、年度汇算。
(十一)执行财政补助的政策。对依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数额,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给予补助。
(十二)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即将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地块先期启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提前完善其周边的供水、供暖、供气、路网、绿化等市政设施。
C、暂停部分行政收费
(十三)执行暂停部分行政收费的政策。
(十四)执行公共企业收费的政策。清理现行煤气收费项目,实行按面积单价标准收取煤气配套费。
(十五)执行调整部分中介收费的政策。对项目核准申请、房屋面积测绘、网上备案、水土流失保护和水土保持评估方案不再收取费用。
D、自行确定地块出让底价
(十六)沈北新区出让经营性土地时,由新区定价委员会自行确定地块出让底价和保留价,在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开竞价出让。
(十七)沈北新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包括工业地产)由沈北新区进行具体规划审批。
(十八)在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前提下,简化土地拆迁成本审核程序。
(十九)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E、建立2亿元房地产专项资金
(二十)建立扶持房地产发展的专项资金。沈北新区建立每年额度为2亿元的房地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给予购房者政策补贴、整体形象宣传、项目配套等。
(二十一)编制与房地产发展密切相关的专项规划。
(二十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引进知名房地产企业。
(二十三)强化公共服务。对于大型楼盘,在社区“五个一”的基础上,设立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高小区的配套功能,方便群众生活。
(二十四)建立全新的房地产企业服务体制。成立新区投资管理公司;成立新区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新区房地产协会;成立新区物业公司。
(二十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建设“东北第一生态新城市”为切入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新区交通、生态、温泉资源等优势,迅速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增强房地产项目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政策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解释权归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专家学者论剑房产新政
新政解读:四大优势
沈阳市房地产研究所黄闯教授认为,沈北新区房地产市场有四大优势:
政策优势。沈北新区是辽宁省惟一的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有一定的改革先行先试的权利,这就使新区制定政策有了更大的灵活性。
土地优势。沈北新区地广人稀,人均居民用地是国家标准的数倍,丰富的土地资源为房地产开发提供了充足的土地储备。同时,沈北新区能源资源充沛,适合商业地产发展。
环境优势。沈北新区具有沈阳市独一无二的生态环境,东部山水相依、风光秀美,全区空气、土壤、水源较少被污染,适合人类居住,利于开发居住地产,特别是几年来沈北新区致力于打造生态新城市,如今发展日新月异。其中一大亮点是绿化成果显著,城镇新增绿化面积98万平方米,乡村新增绿化面积达990万平方米,水系改造投入也达数亿元。同时沈北新区还发现了温泉,这适合旅游、疗养等商业地产的根植发展。
基础设施优势。沈北新区几年来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在已经架起了“八纵七横”交通网,煤气供暖管线已经铺设,基础设施建设在某些方面比浑南发展还快,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两大特点
在沈北新区召开的大力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新闻发布暨精品楼盘推介会上,与会的专家、学者认为沈北新区的25条新政不但数量上和市里一致,而且易于操作执行。其中新区决定每年设立2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购房者补贴、整体形象宣传、配套项目等等,都说明新区活跃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大、措施到位。相信沈北新区房地产市场在不久的将来将呈现购销两旺的繁荣局面。
政策更优惠。比如说按市里新政,购买商品房仍然要交1-1.5%的契税,而在沈北新区可以全额补贴;在沈北新区购买房子商业贷款可以转化为公积金;购房者可以落户,还可以安排就业,这是对市里25条新政的突破。
此外对开发企业,只要不是由于企业的原因造成的土地出让,滞纳金在新区一律免收;首付市里规定不得低于5000万元,新区规定不得低于3000万元;土地转让税,新区给予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新区全部暂停;房地产经营性收费新区不再收取。
政策有创新。沈北新区对达到一定额度的商贸项目免收基础设施费,并给予一定的固定资产补贴;“招拍挂”各个环节保证40天内完成,这些都是新区针对市里房产新政的补充和发展。此外,新区还准备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投资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物业公司,为开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这些都大大增强了新区房地产市场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