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1月19日电(记者常亦殊)吉林省长春市日前出台了17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的经营管理,为出租车司机减负。
据了解,上述措施包括暂停发包车辆(大包)经营模式,禁止出租车公司收取“挂靠费”,承租金每日不得超过75元等。
据测算,新规执行后承租的“的哥”每月将增收近400元。
长春市出租车起步价只有5元,市民已养成了出门“打的”的习惯。目前,全市出租车行业共有企业62家,从业人员2.5万余人,年总运量3.3亿人次,年营运收入18亿元,带动了汽车制造、销售、修理、零配件、洗车、餐饮、保险、二手车交易等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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