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还是农村?两部委争议“水安全”资金投入
本报记者 贾海峰 实习记者 曹乘瑜 北京报道
中央财政第四季度追加的1000亿元投资中,“涉水”资金是“大头”。
水利部获得的200亿元资金中,优先安排50亿元用于农村饮用水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得的150亿元资金中,安排50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
11月15日,十余家水务行业研究机构和企业代表齐聚清华大学,研讨中央财政加大水业投资前景的问题。
“水安全”堪忧
清华大学环境系饮用水安全研究所所长刘文君介绍,“水安全”治理可以分为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城镇饮用水安全管理两部分内容。
11月10日,水利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将优先安排从中央四季度追加的1000亿投资中争取到的200亿资金中的50亿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519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06-2008年中央共安排资金187.2亿元,解决925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这意味着,到2008年底,这一资金安排将上升到237.2亿,受惠农村人口过亿。
在水利部大规模投资的背后,是堪忧的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
“近30年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化工产业的发展,农药、杀虫剂以及各种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已经超过4万种,每年有上千万中心的物质被合成,绝大部分进入到水体中。”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给水委员会副主任王占生表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数据显示,尽管农村供水体系已经纳入城市供水体系,而相比于城市基本上实现的集中式供水,截止到2007年底,农村使用集中式供水的仅占8亿农村总人口的1/2,另1/2的饮用人口仍采用取自河流、湖泊、浅井等地的分散式供水。
相比起来,在共同的水源污染下,城市里大型水厂的集中式供水,污水处理都较为有保证。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即使是传统的烧开水,也只能是杀菌,不能分解重金属,消除溶解性有机物。
公益事业的协调难题
但是,对于“水安全”治理工程,多个部门之间向来有分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力主加大城乡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50亿元投资分配方案中就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对于“十一五”规划内管网建成并已使用的,每公里奖20万元;“十一五”规划内日污水处理能力每增加1万立方米,奖励40万元。中央财政近两年再投放135亿元补贴奖励奖金,“十一五”期间全部补贴将达到300亿元。
水利部此次分配到的200亿元资金中,50亿元用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30亿元用于病险水库改造工程,30亿元用于粮食大省水利灌溉工程。
环保部则认为需要加强对水源地和江河湖泊水域污染治理工作。
今年8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将各自的城市涉水事务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各城市政府,由政府决定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傅涛等专家表示,希望中央在明年投资中,加大给地方政府供水安全方面的直接财政支持,由地方政府主导推动城乡一体化的供水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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