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廖翊“文化遗产事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走既切合国情又符合时代要求的发展道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国家文物局结合文化遗产事业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扣“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这个实践载体,形成了多方面共识。
首先,要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特征。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也是文化遗产大国。同时,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阶段,文化遗产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凸现,文化遗产保护处于最危险、最紧迫、最关键的历史时期,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科学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使制定的政策、采取的举措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再者,要增强改革开放意识。深化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设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政府管理文化遗产职能,调动全社会支持和人民群众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积极性,这是新时期对文化遗产事业的要求。加强文化遗产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是全体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领域以及国际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要拓宽文化遗产保护的视野。要深刻认识到,保护是前提,利用是过程,管理是手段,目的是把我们祖先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把中华文明世代传承下去。目前我们文化遗产保护还拘于传统保护理念和技术,必须开阔视野,既要吸收借鉴国际上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新成果,吸收运用各个学科各个领域的科研成果,又要立足自主创新,着力突破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加快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
第四,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要不断更新立法理念,加快立法步伐,使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健全机构、建好队伍、扩大宣传、严格执法,保证《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到实处。面对以损毁文化遗产资源为代价来谋求发展的作法,以掠夺式消耗文化遗产资源来支撑发展的作法,以无视文物保护法规换取发展的做法,绝不能熟视无睹,必须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要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人民。在城市建设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挖掘城市所蕴藏的独特文化内涵,丰富城市的文化生活;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着力保护古村落的格局风貌、乡土建筑、环境景观和风俗习惯,保持村落的民族和地域文化特色;在大遗址保护和规划中,把文化遗产保护同发展区域经济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结合起来。通过文化遗产保护,改善城乡的生态环境,保持浓厚的文化环境,创造美好的宜居环境,使人民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最后,要建设好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当前,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肩负着前所未有的重任。对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