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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11月20日电(记者王晓明)吉林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除长春、吉林以外所有城市,农民落户限制均被取消。
吉林省日前正式公布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吉林省提出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首先放开长春、吉林以外城市(镇)的农民进城落户限制,凡是进城农民有稳定居所、稳定就业岗位、稳定经济来源,就可以进城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