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督节能减排承诺情况 省人大代表视察"双三十"单位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刘常俭、马建敏)根据省委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安排,11月13日至今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分3组对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邢台、邯郸6个设区市的“双三十”单位履行节能减排承诺情况进行视察。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柳宝全,副主任侯志奎、王增力参加视察。
这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双三十”单位履行节能减排承诺情况组织的第二次视察,目的在于督促“双三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确保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议落到实处。
视察组先后对有关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逐个进行了视察,认真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并与6个市的市政府交换了意见。视察组认为,各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在加速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把加强节能减排作为推进结构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强化基础管理,狠抓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同时,视察组认为,对各单位已取得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有的地方和企业还存在一定的误区,如存在单纯任务观念或畏难情绪,存在考虑当前和局部利益多、考虑长远和全局利益少的问题;有的单位工作底数不清,时间进度缓慢;有的单位确定的节能技改和减排工程偏少,不足以支撑承诺目标等。
视察组建议,“双三十”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要以严格环境准入为切入点,着眼从根本上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协调,以环境优化促进经济增长。要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质量,把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作为实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标志,通过节能减排工作,创造一个洁净、舒适的城市环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年度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积极推进,确保完成。已完成的,确保稳定运行;正在建设的,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形成减排能力;没有实施的,尽早实施。要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和现场检查力度,对重点治污工程尤其是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