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精神病 就能免刑责?
■本报记者 赵喜斌
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出台的《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刚一面世就激起“千层浪”,一时间质疑声四起,不少网友岌岌自危“该标准是否能全国通行?”“难道迷恋网络便成了‘精神病’?”“应该把制定者当精神病抓起来”……
就在争论越发激烈之时,有人已将此标准当做一块“免死金牌”。
据《成都商报》11日报道,四川青年胡安戈沉迷网络3个月,偷父母的钱用来购买网络游戏“传奇”的装备。感到无颜面对父母,竟荒唐地选择毒杀父母,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网络成瘾诊断标准》成为胡家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果胡安戈沉迷网络,糊涂毒杀父母被鉴定为患精神病,则其刑事责任能力受到限制。他们随即向法院寄出一份申请,请求对胡安戈沉迷网络毒杀父母时是否患精神病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这也成为全国首份此类申请。
“网瘾精神病”能免刑责吗?网瘾确实能诊断为精神病吗?精神病的认定需要怎样的程序?本报记者进行了一番深入采访。
暂不影响司法审判
需配套相关法律法规
“考虑网络成瘾属于患有精神病这一因素,无疑会加大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难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建秋说,在以往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没有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范畴进行鉴定。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仍然是严格依据有关未成年人审判的法律规定进行的。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后果,可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被告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是以病来推断,而是以案件发生之时,综合被告人的精神状况来考虑。李建秋说,“由一家医院制定的这样一个标准并不会对司法审判产生影响,也不会左右判决结果。将网络成瘾认定为精神病影响到定罪量刑,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
主持此项标准制定工作的北京军区总医院网络成瘾医学科主任陶然也认为,标准的发布并不意味着免除网络成瘾者的法律责任。法律只规定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在发病期时犯罪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而其他的精神病患者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不等于犯罪免责。
正报批国家卫生部
如果获批将成全国通行标准
那么,网络成瘾到底属于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病?该标准目前究竟具有多大的法律或医学效力?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所作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中统计,目前我国约有4000万未成年网民,其中“网瘾少年”约占10%左右。“网瘾少年”已经成为社会中一个庞大的群体。陶然介绍,该项标准的出台是经过4年时间对3000例病例进行仔细分析后得出的结果,已通过了11名国内精神病学专家论证,目前正报批国家卫生部,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程序还在进行之中。
然而,一个还未在全国推广实施的标准却已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部分网友质疑,该标准一旦经过国家卫生部审批,是否就将成为一个全国标准来进行 “精神病”的认定?“通常一提到精神病,人们大都会想到疯子。其实很多症状都属于精神病范畴,比如抑郁症、多动症、孤独症,甚至老年痴呆。人的心理和行为障碍就是精神类疾病的表现。制定标准的意义就在于给行业一个专业的规范指导,并且在全国范围应用。”陶然说,以往在网络成瘾的临床治疗上从未出台过标准,目前还没把此标准推广到各家医院。而此前,在断定上则是根据CCMD-3 (《中国神经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和ICD-10(《国际疾病分类标准》)进行双向判断。如果《网络成瘾诊断标准》通过审批,将会被添加进CCMD-3成为全国通行标准。
标准尚无执行细则
业内人士建议慎贴精神病标签
《网络成瘾诊断标准》中不仅为临床医学增加了新病种,还明确了网络成瘾患者应该由设有精神科的医疗单位收治,为这些患者得到科学有效治疗提供了途径。网友“季风”对此颇感困惑,如果真的觉得自己是“精神病”,是不是应该马上去看病?还是由相关的医疗部门强制要求去治病?
华中师范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特聘教授陶宏开告诉本报记者,上网成瘾如果没有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后果,并没有影响到日常的工作和学习,没有出现烦躁易怒等戒断反应、和现实世界逐渐脱离变得害怕与人交往等情况,并且不是患者主动要求,是无需进行强制性治疗的。
“即使网友比照标准,发现自己符合其中的几项,但上网的行为并没有对生活产生大的影响,有谁会认为自己是‘精神病’从而去医院治疗呢?”陶宏开说,若标准没有后续的执行细则,对临床诊断来说除了增添了一个新的“神经病”病种之外,没有实际意义。
而据陶然介绍,随着标准一起出台的还有一个治疗指南,如卫生部批准后,将会把标准推广到全国的医院,医生可以根据网瘾患者的具体表现对照标准进行诊断,在实践中还需经过观察临床治疗3至5年的时间去逐步完善标准,从而最终完成。
陶宏开多年从事帮助青少年戒除网瘾工作,他认为,网络成瘾被列入“精神病”范畴,这样的提法不科学,二者不能相提并论。一个人把虚拟世界中的情绪带到现实生活中,只能说明他分不清虚拟和现实生活,这是一种心理依赖,不能认定他们患上了精神病。“过度使用网络可能会引起精神障碍、心理障碍等,但不能笼统地归结为精神病。”
如果按照这个新的标准,很多青少年将被贴上“精神病患者”的标签。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如果从小就给他贴上这样一个标签,对青少年的心理矫正可能会产生自暴自弃的负面影响。从实践情况来看,少年儿童虽然很容易沉迷网络,但大部分孩子在宽松的、鼓励式的教育和正当的心理沟通引导下都能够恢复正常。
陶宏开解释,网络成瘾是一个概念,不能将网民因为上网成瘾而称为精神病。同时将所有网瘾患者看做“精神病”将会使这些人产生精神压力,他们很容易因此而患上其他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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