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取消借读费 标准待研究物价部门:已无借读费这一项,将同教育部门商讨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戚耀琪报道: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借读费一项。
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取消义务阶段借读费”,广州市教育局有关人员介绍,广州中小学义务教育早已没有“借读费”这一收费项目。从2008年9月1日开始,广州对本地城镇户口的普通生和少数享受政策性免费教育的借读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不过多数借读生仍然按照原来的高于本地生的收费标准收费,高出约为500元。这种收费也被人称为“借读费”。
据了解,广州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主要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目前,40多万外来工子弟中,1/3正在公立学校借读。国家取消借读费,是否意味着这12万外来工子弟会因此受惠呢?有关人员称,这还有待物价部门的相关措施出台。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也没有借读费这一项,国家明确规定借读费不能收的,物价局会坚决执行。但是假如国家没有明确“借读费”的内容,那么就要看外来生比本地生高出的这部分收费属于什么内容,能不能取消还要下一步会同教育部门商议才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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