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市民温洪祥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沈阳市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以及政府各部门年度财务审计结果。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向政府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并不少见,将政府告上法庭的也大有人在;而温洪祥的申请之所以备受关注,乃在于其所主张的知情信息直接触及到政府部门的敏感神经,触及到一些部门最不愿意公开的“命门”信息。
众所周知,无论是省级政府还是县级政府乃至一个小小的办事部门,每年都有一项经常超支的开支———招待费。这种费用在我国公共预算法制并不健全的背景下,极易为一些官员腐败大开“绿灯”,甚至演化为一种“阳光下的腐败”。有的官员在“不贪不拿”情况下,更是将其视为当官的天然“红利”,大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而由于缺乏透明化的公众监督,招待费也就变成政府财政开支中最具“隐私性”的一笔糊涂账。
政府的日常运转离不开各种经费的保障,因工作需要为官员提供一些招待费,不仅正当而且必要。问题是,在一个法治化的社会里,政府部门每年的招待费该是多少,不同级别、不同场合的招待标准如何定等,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有通过立法取得民众的同意,这笔消费才能获得合法性。在目前这种公款招待“慷财政之慨”的背后,实乃公民权利极度缺失的体现。
政府一切开支来源于纳税人的贡献,因而政府平时要花多少钱、钱花在哪些地方,都理当向自己的“衣食父母”公开,这既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尊重,也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社会监督。正是建立在公民对政府财政开支享有充分表决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才能迫使各级政府部门锱铢必较,认真对待纳税人的每一分钱,最终监督出一个公民期待的“廉洁的政府”。
所以,作为纳税人,公民有权利知道政府每一笔钱是如何花掉的,有权利监督政府部门的招待费不被肆意挥霍。正所谓“公民的权利藏在细节里”,要揭开招待费这笔“糊涂账”,恰需要公民温洪祥这样的努力。
或许,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虽然政务公开办已接受了温洪祥的申请,但沈阳政府部门会不会公开这些“敏感信息”,现在还很难说;但我们坚信,只要有较真儿的公民,只要公民在对待自己的权利上都能够积极争取,就有希望监督出一个“廉洁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