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23日电 (记者段博)陕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8万人,其中5.83万人领到了养老金。陕西省实行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三结合”新型农保模式受到肯定。
2007年,陕西省在宝鸡市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宝鸡市采取“三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积累。参保时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缴费标准为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30%,平均每人每年缴费约245元,市、县两级政府每人每年定额补贴30元。对于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只要其家庭成员(配偶、儿子、儿媳、上门女婿及配偶)按规定参保,政府就每月发给其60元的养老补贴。
在宝鸡市试点的基础上,陕西省扩大试点范围,延安、榆林、商洛、渭南、铜川5个市陆续试点这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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