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1月20日电(记者王艳明)在20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曹玉龙介绍,《甘肃省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经通过,正在按有关程序上报批准下发各地实施。
曹玉龙介绍,甘肃省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不设统筹账户,不设定最低缴费年限,注重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能转移,可持续。
甘肃省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筹资渠道以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起步阶段年缴费总额不低于1000元,其中个人缴费30%,财政补贴70%。在保障水平上,坚持低水平起步,量力而行,任职时间越长,缴费水平越高,享受待遇越高。
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是甘肃省委、省政府2008年向全省人民郑重承诺的“14件实事”之一。据统计,甘肃省现任村干部有50036名,村干部的工资报酬年平均水平为2870元,许多村干部生活并不宽裕,特别是在养老保障上要求比较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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