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重庆市总工会和重庆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重庆155家出租车公司和1086名出租车散户于本月底前建立工会组织,为驾驶员提供权益保障的组织平台。目前,全市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的工作已经铺开。
重庆市总工会要求,在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组织制度进行工会组建工作。对个体出租车从业者,原则上以区县为单位成立“个体出租车工会”,筹建期间经费有困难的,由所在区县总工会予以适当补助。工会的领导,必须以民主的方式推选,应让能够为民说话的人担任,企业不能插足操控,严格杜绝“老板工会”。工会成立后,将重点推动以车辆承包费、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为主要协商内容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确保职工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
据了解,重庆市目前有出租车14600余辆,分别由155家出租车公司和1086户个体户经营。该市出租车管理体制实行的是政府特许经营。政府将城市的出租车业务授予少数公司经营,这些公司再向司机出售营运资格,后者则向公司交纳一定金额的管理费用,即“份子钱”。在这样的体制下,出租车企业成了凭借政府特许经营权设立的“空心化”公司。这使得出租车企业与司机之间难以确定劳动关系,导致“的哥”们的正当利益无人埋单。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胡健康表示,有了工会后,职工可以将自己的诉求直接向工会反映,由工会出面与公司进行谈判,比如车辆承包费、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为主要协商内容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确保职工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等,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重庆市总工会的要求,从即日起,该市将全面摸底出租车企业职工队伍、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基本情况,把尚未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出租车企业纳入组建计划,在本月内实现工会组织的全覆盖。(记者李国实习生刘涛)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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