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苗对象为满2月龄-3岁儿童 本报讯(记者张淑会)本年度我省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服苗对象为满2月龄—3岁儿童,免疫时间为12月5—6日、2009年1月5—6日。
省卫生厅日前就此下发通知要求,强化免疫活动的对象,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不论其既往免疫史如何,一律口服两剂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但在接种日前一月内接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者,本次不接种。
现场服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搭车接种其他疫苗收费。
有关专家提醒,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一定要注意是否有禁忌症,如有免疫缺陷者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禁服,对牛乳及牛乳制品过敏者禁服,凡患急性传染病期间忌服。服苗后要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确保接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