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男子声称有两婴儿人质
模仿电视剧情节 打电话敲诈公安局50万
本报讯(记者 林森 通讯员 满荣 朝杉)到漳州打工的江西籍男子刘某模仿电视剧情节,声称自己手中有两名婴儿人质,要求漳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将50万元存到其指定的户头。
近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因敲诈勒索罪被一审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工作失意想发横财
今年才19岁的刘某系江西省彭泽县人,小学毕业后就外出打工。他心想能在发达的沿海地区赚得几万元,回家盖个高层大房子。然而,没什么特长的他经过一年多的打拼后,赚到的钱屈指可数。
今年6月中旬,刘某辗转来到漳州市区,期待能在漳州有所收获。刘某先在漳州几家工厂打工,但始终都没赚到多少钱,后来辞职不干了。
7月25日晚,刘某来到市区胜利公园,躺在石椅上想着赚钱的门道,一直躺到下半夜,脑海里突然闪现出曾经看过的一部电视剧里的一个情节,就萌生了一个“发财”手段:以绑架婴儿为借口,向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要挟,让公安局汇款50万元过来,等钱到手后就逃回老家。 连续3次向110诈钱
刘某想开始着手实施敲诈活动。他先购得一张无记名的IC电话卡,并在建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
7月26日,刘某窜至闽南日报社大门口对面路边,拨打“110”称,自己手中有两个婴儿人质,110必须马上汇50万元到指定建设银行户头上,否则将撕票。
110指挥中心接到电话立即紧张起来。接警员立即将警情上报,民警立即开展侦破工作,查询近期婴儿失踪、被拐的报案情况。
天真的刘某当天上午9时窜到胜利西路一个建行终端机的ATM查询,看公安局有否将钱汇进来,结果户头依然只有5元钱。
发现钱没汇进,刘某很生气,中午12时30分左右又用IC卡电话拨打“110”,以更严历口气催促警方汇钱,否则将撕票。
当日下午1时50分,刘某还未查询到有钱汇进,又换了个地方用IC卡电话拨打“110”电话催钱,当天下午4时又窜至另一IC卡电话亭继续威胁敲诈要钱。
犯罪未遂获刑4年
警方经侦查和分析,判定该案系嫌疑人敲诈行为,绑架纯属无中生有;城市监控录像也已捕捉到作案嫌疑人的特征,即嫌疑人系一名年轻的男子,20岁左右。指挥中心随即指令路面巡逻的民警搜寻围捕。
警方接到从市实验小学大门口附近IC卡电话亭打来的电话后,就通知附近一组民警迅速抓捕,但两民警赶到现场时却扑了空,刘某已逃离了现场。
该组民警就驾车巡察附近道路,行至钟法路,发现在一电话亭前有一男子正在拨打电话,该男子与通报的嫌疑人特征相符,两民警立即冲上前将他按倒制服,当场缴获其作案的IC电话卡及银行卡,比对确认该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刘某。
7月26日,刘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8月13日被依法批捕,9月26日被移送审查起诉。昨日,法院审理认为,刘某采取威胁的方法,向公安机关强行索取钱财,数额达50万元,属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某已着手实行犯罪,因其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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