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医生告医院 索要健康疗养权
从事医疗放射检查工作30年,徐荣华医生直到内退都没享受过一次到青岛健康疗养的机会。为此,他将自己曾工作过的医院告上法庭,索要自己的权利。从事特殊工作是否必须享受特殊疗养?今日青羊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放射科医生]
工作30年 申请一次健康疗养
昨日,57岁的徐荣华身着一套运动衣,戴着墨镜出现在记者面前。“我有点怕光,”徐荣华说,他不戴墨镜就感觉不自在。徐荣华带着记者参观了他工作过的成飞医院放射科,“我从事放射工作已经30年了。”看着墙上贴着“当心电离辐射”的标示牌,徐荣华一阵苦笑。
徐荣华说,他于1969年开始参加工作,1976年正式从事放射有害工作,一直到2006年内部退养。“我从事有害工作这么多年了,却从未享受过去青岛健康疗养。”徐荣华介绍,这种健康疗养是医院的一个惯例,年年都在安排职工去,可一直都没有他的份。2003年开始,徐荣华一直向医院申请,要求去青岛疗养,可每次都不了了之。为此他曾向院长反映过,但仍未能享受到。
“卫生部第55号法令规定,从事放射工作年满20年的在岗工作人员,单位可以利用休假时间安排进行健康疗养。”徐荣华说,“我工作一辈子,就快退休了,提这个要求不过份吧?”但是直到2006年内退,徐荣华都未能享受到这种健康疗养。感觉受到不公平对待,徐荣华于今年10月9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但因时效已过被驳回。
11月份,徐荣华正式向青羊法院提起诉讼,向医院索要一次到青岛的健康疗养,同时索要加班补偿费11943.1元。
[医院回应]
徐荣华享受过健康疗养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成飞医院劳资人事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每年都安排员工去青城山疗养,徐荣华也去过。“医院所有的员工都享受了这种疗养。”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企业效益好时给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不是法定必须的,这种健康疗养也不是专门针对放射科的。”
“我们有两种健康疗养,一种是省内疗养,一种是省外疗养。”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省内疗养每年一般会有两次,每次都在3天左右,例如青城山疗养。另一种疗养是省外疗养,针对快要退休的工作人员,是按照资历排队去的,去杭州、青岛疗养的都有。“至于后一种疗养,即使徐荣华没有内退,现在也还没轮到他。”这位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法律赋予了放射工作人员权利
放射工作属于一项特殊工作,放射科医生长期接触放射物质,享有健康疗养是否必须?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清平表示,根据卫生部第55号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第4章职业健康管理第32条规定,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2~4周的健康疗养。
华律师表示,应该从两个角度理解这条法令,首先,站在单位角度上,这个权利不是绝对强制性的,可以安排疗养,也可以不安排疗养。但从放射工作人员的角度上来说,法律赋予了他们这个权利,他们主张了,就应该享受这个权利。华律师认为,本案中的徐荣华可以向单位主张健康疗养的权利。记者 易婷 摄影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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