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军区某司机卫生队训练大队士官小王和同乡战友小孙在一个连队,是亲密无间的好兄弟。
去年底,小王了解到小孙为“腋臭”苦恼,心想,何不找机会帮帮他呢,便把小孙的烦恼发表在自己的军网博客上,想通过网友找到治病良方。
这一来,小孙的病情很快在战友中传开了。小孙怒气冲冲找到小王,指责他侵犯了
自己的隐私权,要求小王赔礼道歉。小王感到冤枉:好心帮忙却遭到埋怨,真是费力不讨好。两人争执不下,找到指导员陆欣讨说法。
在自己的博客上泄露战友隐私算不算侵权?面对这个新问题,陆指导员也拿不准,赶紧打电话向法律咨询员、保卫股干事吴天华求教。吴天华解释说,虽然小王出于好意,但事先没有征得小孙的同意,便在博客上泄露小孙的病情,使小孙的隐私公诸于众,确实会对小孙构成伤害。为此,陆欣责令小王删除“侵权”博客,并向小孙道歉。经过此事,官兵们明白了,博客不是过去的日记本,啥都可以往上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