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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朝乡政府造假截留占地补偿金 死人领取赔偿款

  补偿款里的玄机

  ——咄咄怪事,死人竟然领取赔偿款

  明目张胆,乡政府造价截留占地补偿资金

  央视网消息(经济与法):一封匿名信件,牵出一连串匪夷所思的假象;无中生有、死人签名,专向资金流向了哪里?一份赔偿兑现表中藏有多少秘密?《经济与法》记者实地调查,揭开补偿款里的玄机。

  2008年10月底,我们栏目的观众来信中,出现了一封很特别的信件。说它特别,因为在这封信的前前后后,都没有标明寄信人的名字,信中也没有留下有关寄信人的只言片语。若大的信封里面只有一份“公路占地赔偿兑现清单”和几张满是签名按满红手印的纸。寄信人的目的是什么?这几张纸片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按照信件发出的地址,《经济与法》记者赶到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乡。在乡政府记者了解到,这封匿名信件里的“道路赔偿兑现表”的确是因这个乡修公路产生的。

  万朝乡人民政府调研员 罗辉明:因为修高速公路,我们就通过群众一事一议决修这个路。

  罗辉明曾担任过万朝乡乡长,现在在万朝乡政府负责道路建设的具体工作,他告诉记者,目前国家正在建设一条湖北至重庆的高速公路,这条高速路正好从万朝乡横穿而过。于是,乡政府就报请上级筹建了一条连通高速公路和乡里的道路。

  万朝乡人民政府调研员 罗辉明:因为当前的国家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所有电、路、通讯,特别是路,是解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拉动了地方的经济。

  连接高速路是为了改善当地的交通条件,修这条路势必就要占用一些农民的土地。

  罗辉明解释说:在占地过程中确实有一些群众不理解,不清楚相关赔偿政策,嫌赔偿款少。乡里也出现过群众到处去反映情况。

  万朝乡人民政府调研员 罗辉明:他们这一点我最气愤,修这条路是通过老百姓自己要求修这个路,他们有承诺,二一个就是给一定的补偿,也就是叫做什么呢?国家要求这条农村公路必须修一个三级路标准,党委、政府和村组干部和党员一再地找县委,县政府交涉去,因为占地面积较大,适当给一个占用补偿。

  罗辉明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万朝乡政府2007年下发的《关于这条道路建设实施意见》的93号文件,上面明确提到修路占地补偿的标准:耕地每亩补偿6000元;林地每亩补偿3000元;非耕地每亩补偿2000元,以及地上青苗的相关补偿标准。

  罗辉明告诉记者,修路占用耕地每亩补偿6000元的标准虽然不算高,但这也是好不容易才向上级政府争取来的。

  万朝乡人民政府调研员 罗辉明:群众投一点,政府筹一点,国家贷一点,本着这三个原则来解决的。因为定的这六千块钱是通过群众代表、村组干部,定了过后形成了文件,我们再来清理土地的面积交给交通局过后,交通局审查过后,找县政府,县政府根据我们的土地是好多亩,房子多少钱,他按照清理的基数,每亩拨付的六千块钱,我们直接兑现给农民。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修建村级道路的资金来源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万朝乡政府工作人员称,他们正是根据这样的政策,才把修这条路的资金来源确定为“群众投一点,政府筹一点,国家贷一点”。占用农民耕地补偿定为每亩6000元的标准确实不算多,但这正体现了“群众投一点”。那么,那位寄信人真的是因为嫌赔偿标准低么?恐怕没那么简单,在他寄来的这份“赔偿兑现表”当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在这份表格一部分“领款人签字”的下方,还有另外一些手写上去的批注和说明,字体显然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并且有些说明的旁边还按上了手印。

  这是一份万朝乡政府给万康村堰龙组村民曾庆祥发放补偿款的领款表格,上面注明曾庆祥被占用耕地一共是3.64亩,加上地上青苗赔款,曾庆祥一共补领到了23600余元。但是在这张领款单的下面,又有人手写了一行字:没有土地请查清,儿,曾凡忠。

  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曾庆祥领了补偿款,那么他的儿子为什么要在下面写上“没有土地请查清”,如果真如曾凡忠标注说明的,他的父亲曾庆祥“没有土地”,万朝乡政府为什么要给曾庆祥补发的两万多元补偿款?曾庆祥又领到这笔钱了吗?

  在万朝乡政府,记者向相关人了解了这次修路土地占用补偿款发放登记情况。乡政府会计向记者出示了已经装订成册的“道路赔偿兑现表”原件。

  万朝乡政府会计:江阳坝磨子农村公路,清理土地,实际丈量时的花名册,这个是丈量过后,结算过后,用平方算成亩,再支付的凭据。

  记者:这些都是原始凭据吗?

  万朝乡政府会计:原始凭据。

  记者:这些凭据发钱的时候,都是每户人他们亲自来领的吗?

  万朝乡政府会计:亲自来领的。

  据当时发钱的会计说,这些占地补偿款发放都是亲手发放到户的,在这本登记册中,的确有那张曾庆祥领款的凭据,那这笔钱有什么问题呢?

  在距离不远的万康村的堰龙组,记者找到了曾庆祥家,虽然没有见到曾庆祥本人,但记者见到了他的儿子曾凡忠。

  记者:您叫什么?全名叫什么?

  曾凡忠:我们这个村吗?

  记者:我说您的全名叫什么?

  曾凡忠:曾凡忠。

  记者:曾凡忠?

  曾凡忠:哎。

  记者:我们想了解一下,那个村子里头,乡里头修这个三级公路,用没用你们的土地?

  曾凡忠:没有用我的土地。

  曾凡忠告诉记者,他和他父亲的土地就在自家门前的山坡上,而乡政府修路是在山的另外一面,根本没有占用他家的土地,他也从没领过什么占地补偿费。可是在乡政府的在发放补偿款清单却显示,他父亲曾庆祥领到了23600多元的补偿款,而曾凡忠本人也领到过9800多元,后面分别还有两人的签名。

  记者:可是我们在乡里头,看到了这样一份东西。看到了修乡级公路的里头,有你曾凡忠领的钱,领了9849.6元。

  曾凡忠:名字都不是我签的。

  记者:后面这个名字不是你签的?

  曾凡忠:不是我签的,我马上可以签个笔迹你看啦。我马上可以签个笔迹你看啦。

  记者:那修路有没有用你的土地呢?

  曾凡忠:没有没有,我一点土地没有占住。

  记者:您从来没领过钱?

  曾凡忠:从来没领过钱。

  这是曾凡忠的签名,补偿兑现表上的签名曾凡忠说不是他签的。

  乡政府的领款凭据上,从占地面积到发放金额,乃至领款人签字样样俱全,而曾凡忠一家的土地根本没有被占用,而且也没有领过一分钱的征地补偿款。没有被占地却发放补偿款,这奥妙又在哪里呢?记者按照“补偿兑现表”上标有特别说明的名单,开始走访其他一些领款人。

  吕如玉,万朝乡万康村堰龙组人,在“兑现表”上标明,她曾领取了19700多元征地补偿款。

  记者:您是吕如玉是吗?

  村民:是的。人家问你是不是吕如玉?

  吕如玉:是的。

  记者:我想问您一下,这个乡里头,修三级公路,占没占您家的土地呢?

  吕如玉:晓都不晓得。晓都不晓得。

  记者:那你知不知道领钱的事呢?乡里头叫你去领钱。

  吕如玉:不晓得,不晓得,完全不晓得,完全不晓得。

  记者:我们这儿有一份单子,上面是写着,乡政府发给你这个土地补偿费,一共发了你19751元。

  吕如玉:不晓得。

  吕如玉也同样没有收到过补偿款。经过走访记者证实,的确存在一部分村民家中土地没有被占用,却被列入领款人名单的情况。然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调查中一些村民向记者反映,还有人在他们这里根本就没有土地,而“兑现表”中显示,他们同样签了字、领了款。

  记者:这个彭小华呢?

  曾凡忠:彭小华是忠县的人。是忠县的人,她是为了在我们石柱县上个户口,我们石柱是土家族自治县。她想生二胎,她一点土地没有,就是来上个临时户口,想生二胎。她就有了一笔款啊,她是咋个来的款啊?

  记者:可是在这个上面显示,这个彭小华有两亩半的土地啊?

  曾凡忠:他去哪里来的啊?她在电厂上班,她咋有的土地啊?

  而随着记者继续调查,村民们逐一辨认,这份名单中让人费解的地方竟越来越多。

  曾凡忠:曾洪云就是,他们家房子垮了,到新疆整整有五年了,他在新疆买了房了。

  记者:到新疆五年了?

  曾凡忠:嗯。他在新疆已经买了房子了。这个他,这两年都没回家,他从哪的?

  村民:哪止两年呢?

  曾凡忠:我就说,他这两年,这三级路,是去年动工,才用土地的。他没有回来,他咋个领钱呢?这一个,这就是曾发贵,曾发贵就是那个女的,就是他家属,那个女的,他领没领钱。你家领没领钱?

  村民:没有。

  曾凡忠:那个是曾发贵的老婆。

  记者:您是这个曾发贵的爱人是吗?

  曾发贵的妻子:是。

  记者:您家在这上头,我们看了,也领了15590块钱啊?

  曾发贵的妻子:我们一分钱没有领。

  村民:没占我们那的土地。

  曾发贵的妻子:哎,我们一分钱都没领,那些我们都晓不得。

  按照寄信人提供的“补偿兑现表”,经记者在万朝乡进行的逐步调查,竟然出现了多处不相符的地方,不少村民反映他们没有被占用过土地,也没有领过补偿费用。

  可是,乡政府发放补偿款的会计非常肯定的说,每一笔补偿款都经过核实,都是领款人亲自领走的。那签字领钱的又是谁呢?

  记者:吕如玉这个数目也挺大的,一万九千多。

  万朝乡政府会计:对。

  记者:他们自己得把钱领走了?

  万朝乡政府会计:是自己领走的。

  记者:这个叫彭小华,也是自己来领的。

  万朝乡政府会计:对。

  罗辉明:这个是花名册,每家每户都有签字的,这就是单据,就是那么简单。

  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玄机?这一份份“兑现表”是否属实?又是谁签字领走了那一笔笔征地补偿款?乡政府和村民两方的说法截然相反,可真相只能有一个,到底谁在撒谎?记者接下来的走访越来越接近这个秘密。

  在万朝乡政府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会计提供的“兑现表”中记录着,所有领款人领款的日期都在同一天——2007年8月23日。

  记者:都是亲自有人来签字,签字完了领,全都是这一天发的吗?

  万朝乡政府会计:那付几十万元。

  记者:要付几十万现金?

  万朝乡政府会计:对。

  记者:像这个,是谭宁贵本人来的吗?

  万朝乡政府会计:应该是,他签字了。

  据会计说,2007年8月23日这天,村民谭宁贵亲自来到他这里,签名之后,领走了16800多元占地补偿费。

  带着领款表格记者找到了谭宁贵的家。

  记者:您好,请问这是谭宁贵家吗?

  何达贵:是的。

  记者:谭宁贵在家吗?

  何达贵:他死了。

  记者:去世了?

  何达贵:嗯。

  记者:他什么时候去世的?

  何达贵:正月刚过。

  记者:去年?

  何达贵:没有,再过年就两年了。

  谭宁贵在2007年春节后就已经去世了,怎么竟又可能在半年后的8月23日去乡里签字领钱呢?

  至于修路占地,谭宁贵的妻子说,这次修路的确占了她家0.3亩土地,但那是她自己名下的土地,丈夫谭宁贵名下的两亩半地并没有被占用。当时乡政府只给她补偿了1800元钱,因为认为补偿费太少,她一直想着要到乡里说道说道,所以这笔存在银行,到现在也没有动用过。

  离开谭宁贵家,记者继续按“名单”逐一核对,竟然发现万康村的谭其海、谭信安也都是在乡政府发放占地补偿款之前就去世了。可是,这些人不但都出现在了“补偿”之列,还都“亲笔”签名领走了钱。

  据了解,万朝乡政府修建的这条公路全长8公里,沿途占地涉及到乡里四个村组,仅在记者走访的万康村堰龙组几十户人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就有二十四户,涉及资金250000余元。那么万朝乡政府在修建这条公路过程中显然有人以村民的名义冒领、冒支了征地补偿款,到底是谁在造假,为什么造假?造假涉及的钱款究竟有多少?又流向了哪里?记者离开万朝乡后,又来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继续寻找这笔修路补偿款的来源和去向。

  在万朝乡政府的上一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记者拿到了一份县发改委2005年下发的文件。其中明确了这条路的项目业主是: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计划修路总投资是4200万元,资金来源分别是:中央及重庆市专项资金补助720万元,石柱县配套及群众投劳折合资金980万元,以及银行贷款2500万元。

  由此可见,万朝乡政府下发的占地补偿款应该是来自修路的项目业主: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

  记者:您所在的这个公司,和这条路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我们只是负责管理。

  记者:负责管理。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对。

  记者:具体哪方面的管理?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就是包括路的进度,质量,安全,就是那块的管理。就是理赔那块,都按县政府的那个规定,就是由乡政府赔款,经费350万给他们。

  记者:这是乡上要350万是吧?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县政府,县政府按照规定是包含经费上面。

  记者:就是依据县政府,县政府要求你们付给乡上350万。作为包干。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对。

  谭经理告诉记者,关于这个修路项目,按照县里的文件指示,2007年他们分几次划拨给万朝乡政350万元包干费用,用于修路占地补偿安置。

  记者:下发完了以后,对这笔资金的使用还有监管吗?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监管的职责应该是有的,但我们就是说那个钱,拨给你了,你要兑现给农户。

  记者:那既然有这个监管的职责,咱们是不是对这笔钱的流向进行了监管?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我们去查了,去年。

  记者:去查过?发现问题了吗?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就是我们就财务都肯定是看不出来的都是,但是财务因为都是,利用财务这一点,我的财务可以说不是很懂。

  记者:没有发现其他问题。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没有发现其他问题,当时我们就是说,他只是说的哪一块没付到位。我们从账面上看的支付哪些钱,这都完了。

  记者:从我理解您这个话的里头,是不是有一层隐性的意思,就是实际他们怎么用的,你们好像很难监管?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那个肯定的。你实际付到哪个农户,我们认不得,我们上哪个监管呢?

  记者:那这种监管体制不等于是形同虚设吗?

  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谭长发:就是说那个,都有好多农户,赔偿好多农户的底册,都在乡上。就是说。我们只是说,我们那个钱,付给了乡上,你乡上一层一层的兑现给农户。就是这个。如果说是叫我们全部一个一个农户去对,那个肯定都比较相当的困难。

  据交通建设公司经理说,划拨给万朝乡的350万元属于占地安置补偿费用,做为道路建设的业主,他们应该对这笔款项负有监管责任,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监管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他们也曾经到万朝乡检查过,可并没有发现问题。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我们收到的这封匿名信。如果不是有人寄出了这封匿名信,万朝乡存在的问题或许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暴露。这个寄信人是谁?他又是如何拿到的这份存在问题的“兑现表”呢?

  这个人叫刘成寿,万朝乡万康村村民,这次修路被征地的村民之一。记者在万朝乡走访时遇到了他。刘成寿告诉记者,那份材料就是他寄出的。

  2007年5月,万朝乡下发文件公布了征地补偿标准,刘成寿认为乡里制定的补偿标准低于国家标准,于是就到当地法院起诉了乡政府,结果法院审理认定,这条路的性质属于自筹资金修建的村级道路,不适用国家占地补偿标准,当地政府可以酌情给予补偿。

  刘成寿输了官司,可正是因为打这场官司,他却意外获得了那份“兑现表”。这份“补偿兑现表”是乡政府为了说明补偿款的发放情况,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的,在随后的庭审交换证据环节中,这份“兑现表”顺理成章到了刘成寿手里。仔细观看这份“兑现表”后,刘成寿才发现其中的蹊跷。

  刘成寿:修路的乡政府,他开出来一个文件,出一个六千块钱的文件,我就找乡政府,乡政府不理我这事,开始我一个人起诉,我一个人去人民法院起诉。

  采访时,记者提出是否需要替他保密,刘成寿说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他已用真实姓名向市、县几级纪检部门反映了他所发现的问题。

  在石柱县纪委,记者见到了相关负责人,据介绍,不久前县里已经接到重庆市相关部门反馈回来的信息,目前县纪委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 邓胜利:对弄虚作假这个事,我们里面就派我们监察室,案件监察室,作为案件去调查这个事。这个情况我清楚。

  记者:初步了解的情况是什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 邓胜利:现在初步情况,我还没收集这个情况。他们监察室在作案件监察,他要调查,还要去走访,整个我们转到监察室是11月5号转过去的。如果是集体行为,那么要追究集体领导的责任,如果是个人,属于个人贪污挪用,这种情况的话,要追究个人的责任。一是要追究责任。二就是对那笔款要追缴责任。款项要追缴责任。但是现在我们事情,要把事情查清楚,查清楚过后才能说清楚。

  11月17日,也就是记者离开石柱县返回北京后的第三天,我们收到了石柱县政府发给《经济与法》的一份传真。其中主要内容是:石柱县政府在记者离开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15日,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驻万朝乡政府,全面调查核实,目前,已初步查明万朝乡政府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采取虚报人口、虚报土地补偿数额等方式截留资金60余万元。关于资金流向、责任主体等问题正在调查当中。在传真中,石柱县政府表示在事件查明之后将严肃处理,并到公路所经村组召开群众大会,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同时,要求各级部门举一反三,对各个行业、各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其实,我们并不只是期待这起事件的调查结果。今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了扩大内需、振兴经济的措施,明确两年投资4万亿元拉动中国经济。目前,首批1000亿元已经落实到位。届时有许多中央投资项目启动,怎样确保这些资金“规范使用、钱尽其用”,是相关职能部门必需重视的问题。

(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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