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1月25日电(记者朱薇)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之际,记者从重庆市渝中区法院获悉,家庭暴力受害者离婚可多分财产,受害者分割财产时一般不低于70%。
今年3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成为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的“反家暴指南”。
渝中区法院成为西部唯一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试点法院。
据渝中区法院副院长张欣介绍,法院试点《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后,和以往审理家庭涉暴案件最大不同在于,打破了离婚案件的财产平分原则。现在,法官可以充分考虑家庭暴力的因素,受害者分割财产时一般不低于70%,如果加害人有转移财产等情况,特别是找根本不存在的借条来称这是夫妻债务的话,一经查实,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受害者的份额将达到80%以上甚至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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