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11月25日电(记者吴其冰)酝酿一年的《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在25日上午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在通过立法从法规层面对出租汽车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介绍,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迅速,现有出租汽车企业98家,出租汽车17427辆,出租汽车驾驶员37594人。由于历史原因以及相关因素,监管力度薄弱,妨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一些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和高额承包费等方式向司机转嫁经营风险,牟取暴利,同时企业经营者管理职能弱化,行政管理目标难以有效实现。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行业,应有公平的准入制度和必要的退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