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出台鼓励兴办养老机构政策,今年起养老床位年增10
%本报讯(记者霍红、通讯员秦留志)11月26日,记者从辽宁省发改委、省民政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省有关部门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兴办养老机构,以每年10%的增长速度填补养老床位数量的缺口。
两年后全省15%以上是老年人
据按照国际惯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该国家或地区处于人口老龄化阶段。辽宁省在1996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截至目前,全省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631万,占总人口的14.7%,并且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0年,辽宁省60岁以上人口将占全省总人口的15%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四成老年人渴望走进养老机构,享受更专业的养老服务。”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城镇各种养老院提供床位已突破7万张,各级养老机构提供养老床位超过12万张,入住率达到85%以上。可是与迫切的社会需求相比,这些床位远远不够。目前,仅城镇养老机构的床位的缺口就高达90万张。
民办养老机构渐成养老主力
怎样养老?到哪养老?除了居家养老和进入公办养老机构外,走进民办养老机构成了众多人的选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沈阳市现有城镇民办养老机构54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30.9%,共有床位5669张。
目前,辽宁省正在制定全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意见,出台优惠政策,为养老机构发展助力。10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非营利性老年人福利机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的老年人活动场所的水、电、燃气、供暖、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应当按照当地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收缴。
省相关部门将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形式,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逐渐由小作坊式的不规范养老模式向集团化、专业化、产业化、多元化发展。按照相关规划,辽宁每年养老床位的数量将以10%的数量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