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吉林11月27日消息(记者刘源源)吉林省纪委近日就吉林市委原常委副市长于国华案件下发通报,宣布省纪委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于国华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主管部门开除其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初步查明,2002年1月至2007年10月,于国华在担任桦甸市委书记、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和兼任吉林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收受贿赂总计折合人民币700余万元,另有巨额家庭财产来源不明。于国华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包养情妇,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通报指出,于国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吉林省纪委查处的一起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敛财贪色、腐化堕落的典型案件。这起案件,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教训惨痛。一是理想动摇、信念丧失,必然导致腐败。于国华拼命捞钱最终一无所有、追求豪宅最终铁窗为伴、贪图美色最终害人害己的可悲下场警示我们,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不渝地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教育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监管缺失、权利滥用,必然产生腐败。于国华作为市委常委、副市长,还兼任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大权独揽,逃避监督,滥用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大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权利运行监督机制,特别是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决不允许个人独断专行。三是道德失守、生活放纵,必然加剧腐败。于国华生活奢华糜烂,与多名年轻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为情人一掷千金。于国华案件警示我们,政治蜕变,经济贪婪,大多源于操守不严、品行不端,源于生活奢靡、放纵爱好,源于道德防线的失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提高人生境界、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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