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南省儋州市东成镇大坡村委会大坡兰村的56岁农民郑某,色心一起竟诱骗17岁弱智女子李某图谋奸淫。记者昨日从儋州市人民法院获悉,郑某因犯强奸罪(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4月26日下午4时,郑某到东成镇文兰村找活干时,见到17岁的弱智女子李某正在捡落在地上的“羊吃果”吃。
见她长得漂亮且精神有些问题,郑某便设法将李某骗到了大坡兰村自己的家中。
当晚九时许,郑某对李某实施猥亵,并欲奸污李某,但由于生理原因未能得逞。李某的家人听说郑某带走了李某后于次日上门要人,并报了警,儋州市长坡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至将郑某抓获。
经海南医疗机构鉴定,李某患有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法院认为,郑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犯罪未遂)。10月23日,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海南经济报记者郑邦京 通讯员 钟振强)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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