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举办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和成果。图为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回答记者提问。中国政府网张泳/摄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 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欧阳卫民司长介绍了从2008年4月1日至9月30日起,在全国范围重点针对6个奥运项目举办城市和部分重点旅游城市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欧阳司长表示打击银行卡犯罪需加快立法、建立跨部门防控长效机制。
欧阳卫民司长说,通过专项行动,反映出我国银行卡业务在法规制度、内控管理、技术手段和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解决。接下来欧阳司长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一)促进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措施和手段。一是转变银行卡市场第一的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银行卡坏账损失率、银行卡收益率等风险财务指标考核权重,引导银行卡经营朝规模与质量、效益与风险并重方向发展。二是加大银行卡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改进银行卡风险管理技术手段。三是完善操作流程,建立制度流程评价反馈机制,确保政策制度的自我完善和严格有效执行。
(二)完善银行卡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出台有关银行卡案件受理、立案、侦办具体操作指导细则,加大对银行卡案件的管理打击力度。
(三)加快立法,严惩银行卡犯罪。一是针对当前存在的信用卡违规套现频发、打击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研究出台打击信用卡套现的法律制度。目前,人民银行、公安部及中国银联正推动和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惩治信用卡套现及非法中介的司法解释,为打击信用卡套现提供刑事执法依据。二是尽快研究对网上支付等新型渠道的银行卡犯罪案件受理、侦办的法律定性和量刑操作等司法解释条款。三是研究出台信用卡恶意透支催收程序和催收记录的法律效力界定,为此类银行卡案件立案侦办提供可有效操作的法律准则。
(四)建立跨部门银行卡联合防控长效机制。此次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经验表明,对银行卡犯罪的打击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完成的,需要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为加强对银行卡风险案件的管理,畅通信息渠道,人民银行、公安部正在考虑在巩固前期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建立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深化联合防控银行卡案件的工作机制,拓展联合整治的广度和深度,净化银行卡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