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报复杀错人花季少年遭不幸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在拆迁协调过程中,因搬迁赔偿数额与村民未能协调一致,一公司项目部两名雇用人员雇凶报复,最终将在自家商店内帮哥哥看店的15岁弟弟认错,致15岁少年被“错杀”丧命。
2007年7月1日凌晨,该公司保安队副队长因剪断户县草堂镇万军寨村未搬迁户电线,被村民贺明等人殴打,宋康民便让张建华找宋斐然把贺明打一顿,张告知宋斐然并指认了贺明家位置。7月7日上午,张建华先后打电话,让宋斐然、孙思恩去殴打贺明。下午5时许,宋斐然、孙思恩、孙建伟进到贺明家商店。临时为其兄贺明看守商店的贺安在按宋斐然的要求转身取货时,被宋斐然等人用匕首和菜刀致伤。贺安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月25日死亡。
昨日,法院一审判处宋斐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张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其余6人13年至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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