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凌海市超限运输检查站一次例行检查时,一辆超限大货车强行闯卡,造成执法人员一死三伤的严重后果。一时间,如何从根本上治理超限超载问题及如何保证路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自2004年全国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在辽宁省,路政执法人员遭受威胁的情况时有发生。
治理超限运输屡现“血雨腥风” 11月20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个体司机王占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凌海市(县级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占革被逮捕缘于一起超限闯卡致执法人员死亡事件。
11月2日凌晨2时许,凌海市超限运输流动检查站的执法人员在对一辆疑似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运货超宽,并怀疑其超重。
当执法人员要求该车辆过秤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王占革却留下一个证件后开车强行离去。
四名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违法车辆进行设卡堵截。但当该车到达设卡地点时,竟然直接撞向执法车辆,执法车辆被撞进路边民宅,执法人员一死三伤。
事后交警部门请专家现场勘验后认定,事发时,王占革在所驾驶车辆刹车性能良好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以时速84公里的速度直接冲撞执法车辆。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因车辆超限拒检致执法人员死亡事件在辽宁省时有发生。
而路政执法人员被打伤或遭车主当面或电话威胁恐吓的事件也并不少见。
超限超载为何屡禁不止 近年来,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了对公路超限超载的治理力度,尤其自2004年6月20日开始,国家七部委“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全国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国内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局副局长王金鼎介绍说:“经过近几年的超限超载治理,辽宁省的道路运输秩序出现明显好转,超限车辆比例控制在3%以内,社会平均运价比治理之前提高了
15%,但超限超载运输的形势仍十分严峻。”
超限运输屡缘何屡禁不止?记者调查发现,原因大致为以下几点:费用高、利润低、养车越来越难。据锦州市公路处主管路政工作的沈春华介绍:以一辆标准载重17吨的货车为例,养路费、运管费、营运税,再加上工商管理费、卫生费、车辆维护费等,每月费用就得近8000元。而目前的吨公里实际价格一般只在0.35元左右。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规定新车第一年不允许报停,而在北方,冬天基建项目基本上停工,冰雪封路,货车一般都没有活。一些车主为在有活的时候把冬天的费用赚出来而超限超载。
据凌海市超限运输检查站站长李兴顺介绍,虽然按照国家七部委的规定,采取路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等措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时间还是路政人员在单兵作战。而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路政执法人员无权扣留超限车辆及营运证、从业资料证及驾驶证等,这给治理超载超限带来了相当大的阻力。
在采访中,货车车主也普遍表示,当前不仅有地方公路局、高速公路局等职能交叉重叠的路政部门,还有超限检查站、稽查所、运管所等,“七所八局”让人数不清。不同执法主体的所有收费最后都得摊到司机的头上,逼着司机只能超载跑运输才能勉强维持,否则低廉的运费连交罚款都不够。
治理超限超载路在何方 调查表明,超限超载情况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这里面有经济发展的特定因素,也有体制和政府协调方面的弊病。那么,治理超限超载路在何方呢?
王金鼎说,当前,使用计重收费来调控超载现象,迈出了治理超载的重要一步。下一步还应从运输用户的思想观念抓起,在人性化执法基础上,配以计重收费和燃油税等行政手段,“疏”“堵”结合,综合治理超载这个“顽疾”。
他说,从根本上治理超限超载,应从源头入手,对车辆出厂及货物出场进行控制。出厂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严禁新车“大吨小标”。在大型采石场等货源地安装检测仪,车辆装上货后现场检测。
采访中,王金鼎还建议:针对目前路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出现的权限问题,可以授予路政部门一些实质性的权力,如有权扣留超限车辆及营运证、从业资料证及驾驶证等。还可以多学习一些国外相对成功的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