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员王明被辞退
城关派出所所长作检查
永宁县公安局进行整顿 11月26日,报道了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在永宁县城关派出所执行一起案件时受到派出所协警员王明妨碍、致使案件无法得到执行的情况。11月27日,银川市政法委在对事情调查后迅速做出处理:辞退协警员王明,永宁县城关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对协警员负有管理责任作深刻检查,永宁县公安局进行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
11月27日,由银川市政法委牵头,迅速组成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四部门联合调查组,赴永宁对此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组分三组分别对当天法院执行干警、城关派出所干警、协警员王明及其父亲王汉成进行调查了解。调查组查明,当天兴庆区法院干警在执行案件中遇到协警员王明及其亲属阻挡,王明将被执行车辆强行开到城关派出所。就在派出所负责人与法院干警协商如何做好王明思想工作时,王明及其闻讯赶来的亲属与看管车辆的法院干警发生争执,致使涉案车辆未能被顺利扣押。王明因妨碍执法当场被拘留。当晚,在法院干警离开后,涉案车辆被王明亲属转移。
就此次事件,银川市政法委明确要求,今后各司法单位要加强联系,搞好协调配合,为银川市打造最适宜居住城市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宗时风) (来源:宁夏日报)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