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后,被告人(右二)被带出法庭时,回头看了一眼流泪的妻子(左二) 摄/通讯员常鸣 |
男子被逼婚掐死情人千里抛尸
今天上午被告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 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本报讯(记者王巍)被情人逼婚并发生争吵后,33岁的已婚男子孙海山将与自己交往一年多的情人掐死,然后将尸体藏匿在大号旅行箱,包乘出租车回千里之外的山东老家,抛尸垃圾场。
今天上午,孙海山因故意杀人罪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现场
得知免死刑被告人妻子哭了
上午9点半9,孙海山被法警带进法庭。
此前,他的妻子为了保住孙海山的性命,积极地赔偿了死者父母27万余元的损失,在民事赔偿调节结束后,因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审理的孙海山是否能免于一死,在他本人和家人的心中都成了悬而未决的一个谜。
法官宣读判决书的时间不过10分钟,但这期间,孙海山和到场的姐姐、哥哥和妻子的神情都非常紧张。
在法官平缓的语速中,孙海山的眼睛不停地张开又闭上,眉头紧锁,脸侧的肌肉微微地有些颤抖;而他的妻子则探着身子,一边努力地拉近与丈夫之间距离,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气来平复自己的情绪。
同时,孙海山的姐姐和哥哥也不是地捋着自己的胸口,同时不忘安抚坐在一旁的弟妹。
听到结果后,孙海山睁开眼睛,紧绷着的神情立刻松弛下来,他的妻子则长舒一口气,随即哭倒在身边家人的怀里。
孙海山被带出法庭时,搜寻的眼光望向旁听席,但却没来得及说话,而他的姐姐则追到楼道里,冲着弟弟的背影喊了句:“保重!”
法庭判决
积极赔偿损失被酌情从轻处罚
对于孙海山和辩护人在庭审阶段所说的没有杀人故意和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以证据作为依据,对上述辩护意见没有采纳。而已被采纳的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便是孙海山妻子对被害人家属的赔偿。
法院认为,孙海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可酌予从轻处罚,并将此点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法院一审判决孙海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后采访
“心里很乱,能不接受采访吗?”
宣判结束后,孙海山面对几家要求采访的记者显得“与众不同”:他先是很客气地询问了媒体记者的身份,然后用商量的语气说:“我能不接受采访吗?我现在心里很乱!”
当被问到有什么话要对倾其所有为他在外进行赔偿的妻子说的时候,孙海山的眼圈突然红了,但他还是表示,会通过律师与妻子沟通。
此外,他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案情回溯
33岁的孙海山是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的一个小领导。2006年7月,当时还山东上班的孙海山认识了在山东济南一家星级酒店的前厅经理王非(化名)。2007年5月,孙海山借调到北京工作,但两人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
据指控,孙海山于2007年11月17日凌晨,在西城区某招待所用手扼压向自己逼婚的王非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后孙海山打车将王非的尸体拉到山东省某垃圾场内抛弃后潜逃。
去年12月,孙海山在广东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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