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小宏)《四川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的倡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控的地方立法,标志着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在法治化进程中又迈进了一步。
这是记者昨(28)日从全省宣传贯彻《办法》会上了解到的。副省长陈文华参加会议。
省政府把制定《办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经反复论证、调研、协商、修改后出台。《办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在政策上要采取的具体措施,在资金上要给予一定的保障用于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鼓励措施,还明确了对愿意参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力量,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民政部门按照社团登记条例规定进行登记注册,从而解决了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无业务主管部门的问题。
又讯(记者石小宏)记者昨(28)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30日,我省已累计发现艾滋病感染者19375例,感染者分布于全省21个市州的171个县(市、区)。从整体上看,我省艾滋病仍呈现低流行态势,但特定人群和部分地区呈现高流行趋势,疫情正逐步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防治处于关键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