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李长青成了大忙人。
自从本报11月9日一版刊发报道《百度遭遇中国网络反垄断调查第一案》之后,这位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针对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反垄断调查的青年律师的脚步,就没能停下来。
11月22日,他专程奔赴上海,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反垄断法》实施与企业应对战略”研讨会……
11月25日,他来到北京理想国际大厦,向百度总部递交了律师函,表示只要百度重新全面开放对于全民医药网的收录,全民医药网愿意放弃诉讼。
11月29日,当记者好不容易在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逮”住他时,才惊讶地发现,这位打开百度“竞价门”的青年,竟是一位独臂律师。而此前,做为商人,他的生活与律师无缘。
从商人到律师
如何从商人走到律师这条路上,在和李长青的交谈中,记者发现,这一切就像他的生活一样,充满了坎坷与传奇。
1983年,李长青14岁这一年,因为一次事故,他失去了自己的右臂。于是,李长青的前途,就成了家人和亲戚最操心的事。有人建议,他既然种不了地,不如买一群羊让他放羊,将来盖个房子,再娶个“条件差不多的”媳妇。而父亲则主张,只要能考上,就供他上学。对此,在这一点上他至今仍感谢父亲,否则,谁能想到,25年后今天,他会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京城律师。
1990年,李长青考入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今河北经贸大学),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1992年毕业后,被分配到某百货大楼,任针纺织品商场经理助理。后因家庭经济上的压力,李长青下海经商。
1997年春天,刚刚27岁的李长青,在儿子出生才3个月时,筹资50万元,创办了一家占地300亩的农场。但尽管付出了巨大努力,历尽艰辛,由于年复一年的亏损,到2000年底,他的庄园梦彻底破灭。
李长青不得不携妻带子和一屁股债,回到了城市。靠妻子从老家学来的装裱字画的手艺,开了一家小小的裱画店谋生。因为脑子里充满了理想,做为小商人的李长青总是不满足现状,不断地寻找属于自己的职业归宿。
2005年,他通过国家首届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拿到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当时全国通过该考试的只有277人。此后,李长青又以非法学专业的背景,一次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获得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开始走上了律师之路。
为此,河北经贸大学任成印教授特地给李长青发来短信祝贺:“你的使命不是做一个商人,而是做一个正义的维护者。”
用反垄断法挑战技术霸权
2008年中,全民医药网总裁王冠珏找到李长青,诉说了自己网站被百度封杀的遭遇,虽多次主动与百度沟通,但没有丝毫效果,迫不得已想要寻求法律手段的帮助。但李长青当时认为,百度作为一个商业化搜索引擎,似乎没有法定义务,也没有合同约定义务收录全民医药网,诉讼的可行性不大。
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王冠珏与李长青数次沟通,使李长青认识到,流量是网站的生命,百度的屏蔽,的确给全民医药网带来了灭顶之灾。但是百度的说法似乎也能站住脚,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经过仔细研究,李长青发现,问题出在百度所占据的具有支配性地位的市场份额和搜索引擎所扮演的社会大众传媒的功能两方面。
根据易观国际网站的报道,2008年第2季度,百度占据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份额的64.4%。2008年9月17日《中国证券报》载文表明,百度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以65.8%的市场份额遥遥领先。
通过深入调查,李长青发现,百度对全民医药网的屏蔽,构成封杀是基于其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如果百度不具有这种市场地位,其屏蔽行为就不具有生杀予夺的效果,也不会影响到全民医药网的生存。正是因为百度具有了这样的市场地位,其屏蔽行为才具有了封杀其他网站的能量和效果。这恰如波普曼在《技术垄断》中指出的,“技术是现代传媒的一个重要属性,媒介技术一方面形塑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也造就了现代传媒帝国的霸权”。
当时间进入8月份,《反垄断法》正式生效,李长青便作出决定,接手这个案件,为全民医药网讨还网络生存权,通过全民医药网的个案来实现社会正义。
独臂与百度博弈
为了避免个人眼光的局限性,保证办案质量,李长青特地邀请了本所民商事方面的法律专家翟格民律师共同办理此案。
证据是律师办案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因为互联网信息随时可能发生改变的特点,及时固定证据就显得尤为必要。9月25日,李长青受全民医药网的委托,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必要的证据进行了公证保全。
有了证据,接下来就要考虑走什么样的程序。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走举报的行政程序,也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走民事诉讼的程序。经过协商,他和王冠珏最后确定:先走行政程序,后走诉讼程序。
确定了程序,就要起草相应的法律文书。经数易其稿,李长青在《反垄断调查申请书》提出了三项请求:请求确认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请求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恶意封杀其他网站的行为,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请求认定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恶意封杀本网站的行为构成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0月31日,独臂律师李长青走进了位于北京三里河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大门,将厚达91页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递交给该局反垄断处。考虑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分工并未见正式文件进行划分,同时他还将副本寄给了国务院主管反垄断委员会工作的副总理王岐山。
11月9日,此事经本报报道以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第二天,百度便发表声明,称屏蔽网站是因为一些网站不符合用户体验。对此,李长青在其博客上指出,百度屏蔽合法网站的理由不能成立。百度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屏蔽合法网站,事实上已经侵犯了这些网站的市场竞争主体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行了国家行政执法权力。但是,百度并非法律授权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因此,其屏蔽网站的行为缺乏法律的依据。
11月15日、16日央视“新闻30分”对百度竞价排名积弊进行连续曝光。百度所谓“用户体验第一、抵制垃圾信息”的说法不攻自破,这使得百度不得不迅速调整其竞价排名业务,百度CEO李彦宏也表示道歉。
并非为打倒百度
11月中旬,当个别博客和网站以李长青的名义喊出“打倒百度”的口号时,李长青立即在自己的博客里声明,“全民医药网要做的并非"打倒百度",而是要一个规范的百度、一个健康的百度和一个公平的互联网市场秩序”。
当舆论对百度竞价排名人人喊打时,李长青在11月21日接受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2008》采访时指出,竞价排名作为搜索引擎的盈利模式本身无可厚非,问题出在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搜索引擎提供竞价排名服务,同央视拍卖黄金广告时间一样,是广告,应遵守广告法的规定。搜索引擎应尽到广告发布者的审查义务,对于虚假广告应承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由于搜索引擎巨头事实上已经成了社会大众的互联网入口,因此,在他们通过竞价排名赚钱的同时,有义务向公众提供自然的非商业化的搜索结果,以平衡商业化搜索结果的非客观性、非公正性。国家应通过立法禁止搜索引擎屏蔽合法注册的网站,设立互联网全面监测机构,屏蔽合法网站的决定权应该由该机构代表国家来实时掌握,这种公权力由商业机器把持难免会被滥用于商业目的。
眼下,李长青一边忙着和几位业界同仁一起,起草《互联网搜索引擎立法建议书》,准备经过论证之后向国务院法制部门提交,争取早日通过部门规章或行政法规来规范互联网搜索引擎市场。
11月25日,李长青来到北京理想国际大厦向百度总部递交了律师函,表示只要百度重新全面开放对于全民医药网的收录,全民医药网愿意放弃诉讼。遗憾的是,当天他并没有见到百度的负责人,至今也没有接到百度的回应。
李长青告诉记者:“如果得不到百度方面的积极回应,12月份一到,我们就立即启动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