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做律师的,无论你是做业务还是做管理,不论你是做诉讼业务还是做非诉讼业务,不管你是做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代理,你都永远无法对案例不闻不问、不理不睬。可以说,案例是法律人最专业的语言,是法律人成长的见证,是法律人成功的写照。尤其是刑事辩护案例,更是如此,且更有阅读兴趣与研究价值。
韩冰律师撰写的这部书,正是一部这样的案例集。但是,它又不是一部一般而平常的刑事辩护案例集(当然也包括刑事代理案例)。本书既可以被认为是一本可读性很强的案例故事书,也可以被视为是一本专业性颇丰的案例分析书。
更重要的是,本书还是一本罕见而实用的案例教学书。
案例教学书,实际上就是法律院校进行案例教学的“案例课本”。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于17至18世纪发源于英国剑桥法学院的教学方式,即按照法学的各个主要专业领域,把历史上最有代表意义的著名诉讼案例汇编成“案例课本”。要求学生在上课之前必须预先阅读指定的案例,并在课堂上分成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三方,进行模拟法庭辩论,以加深理解和提高诉讼技巧。然而,这样有价值、有技巧、有智慧的案例教学书,在我们的校园里、在我们的书架上、在我们的案头边,实在是太少太少。
本书收录了韩冰律师20年律师生涯中最为经典的案例,其中既有职务犯罪、商事犯罪与暴力犯罪的普通刑事辩护案例,也有鲜为人知的刑事代理案例,还有一些暂时难以归类的特殊刑事辩护案例。在这些形形色色的案例中,我们读到了一个律师运用法律的智慧使当事人利益达到最大化的成功喜悦,读到了一个律师利用专业的技巧化解当事人困惑乃至化解社会矛盾的成就感受,读到了一个律师采用自己既定方案、沿着自己既定目标前行却又因某些司法人员和司法机关的傲慢与偏见而前功尽弃的职业忧虑。
这是一个律师用心换来的喜悦、用力追求得到的回报、用笔写成的忧虑与思考。于是,忧虑与思考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本书写作的主色调。在这个主色调背景下,结合本书的体例、写法乃至风格,我们可以看出,本书是一本达到了理论高度、写出了专业深度、表现了职业风度的案例教学书。
从体例上来看,本书有一个值得关注、值得提倡的创新,那就是其理论高度。我们注意到,在每个案例的开头有一个“题注”。其实,这个“题注”正是每个案例的点睛之笔。它犹如一篇论文的“关键词”,是这个案例内容的高度概括;也如一篇美文的“潜台词”,告知我们如何理解这个案例;更如一个故事的“解说词”,将一个普通的案例解读到了一个理论高度。这说明了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要会办案,而且还要善于跳出案外,分析办案中的得失,研究办案中的是非,从而有效地总结经验、完善自我。
从写法上看,本书与其它有关同类图书相比,有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专业深度。有些书是叙而不议,有些书是议而不论,还有些书是论而不当。但这本书是既有夹叙夹议,也有议而再论,再有论之则当。按照先有“题注”,后有“引子”,再有“案情”,最后是聚“焦点”、找“特点”、解“疑点”的写作模式,本书将可读性与专业性进行了有机的结合。一个优秀的律师既要会办案,也要会抓住案例中的重点,找准案例中的特点,明确案例中的焦点,最后化解案例中的疑点。
从风格上看,本书是一本读起来感人、看起来实用、用起来顺手的书。因为作者在字里行间完美地表现了一种作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职业风度。不仅如此,在本书中,我们任何一个读者,还可以从中各取所需、需有所学、学有所用。如果需要了解办案技巧,你可以重点看看《火眼识孤证》一案;如果需要学习辩护知识,你可以特别读读《何等昂贵的替人“买单”》;如果需要临摹质证本领,你可以留心找找《司法鉴定的尴尬》一案;如果需要关心律师价值,你可以仔细学习《愈困弥坚,刑辩律师的品质》一案……一个优秀律师的职业风度,既表现在对同为法律人的法官、检察官的敬意,也表现在对书中案例的收录和选择。看得出,本书提供的案例未必都是胜诉但也未必不能胜诉的案例。所以,一个优秀的律师,既要能够最大限度地追求胜诉,也要能够理性客观地对待败诉。
我国既没有律师制度的传统,也没有律师制度的文化。于是,律师常常被认为是“添麻烦者”、被视为“捣乱者”、被当成“为坏人说话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在这样的背景下,律师的表现时间很有限,律师的辩护空间更有限。以至于一位法官(指“轰动京师的绑架名人案”中的主审法官)法槌一拍,指着律师说:“这里,不是律师表现自己的地方!”无奈,作者常常在引用专家的论述之后、在论证案情的关键之余、在叙述辩护的高潮之时,却突然文锋一转,欲言又止,搁笔长叹……这是一种忧虑,也是一种不安。这种忧虑与不安就这样带给了我们无尽的思考。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时间只有不到30年。所以,中国律师的路还很长,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路则更长,中国致力于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的路则长之又长。
在一个案件中,精疲力竭的当事人可能会放弃,但律师不能放弃;在一个追求法治的社会里,无能为力的其他人可能会放弃,但律师永远不能放弃。这是社会正义对律师的要求,更是人类正义对律师的要求。只有律师,只有将正义视为生命、将法律视为信仰、将智慧视为力量的律师将永远坚持下去。
不抛弃,不放弃,将辩护进行到底,既是律师的品质,更是律师的追求。
这一切正是韩冰律师以他精心选择的案例告诉我们的一个道理:坚持到底,坚守阵地,为正义呐喊,为权利鼓呼。
作为律师,我们要做法律的奴隶,但不能做金钱的奴隶。作为法治国家的建构者、作为和谐社会的参与者、作为法律服务的实践者,我们要用专业的技巧去服务一切需要帮助的人,用法律的智慧去帮助那些孤立无援、身陷绝境的人,用职业的品质去打动那些对律师制度不理解、对律师工作不清楚、对律师意见不明白的人。本书作者韩冰律师正是这样以自己的一案一讼、一言一行而努力着、实践着、前行着。
在我看来,好律师就是这样一天又一天地做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