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初步具备发展农地金融条件
国研专家建议推行农地金融减少贷款风险
商报讯 (记者 王晓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高伟日前表示,我国已初步具备条件发展农地金融,其可避免农村金融中的贷款风险。
高伟表示,美国金融风暴的警示之一就是金融发展不能过度脱离实体经济,同样,农村金融应扎根于农村经济。
他认为,发展农村金融要认清风险,风险和收益不匹配是导致大量资金流出农村、农村金融机构存贷差不断扩大、农村信贷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根源。而推行农地金融是降低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方式之一。
农地金融,是一种以土地为抵押的旨在为农业提供长期贷款的资金融通形式。它涉及到农业用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及其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
“我国已初步具备发展农地金融的条件。”高伟说,我国已初步建立农村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农业保险覆盖面更广。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农地金融的经验值得中国借鉴,包括发挥合作金融组织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土地金融机构;可发行土地债券;政府给予多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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