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项楼市新政今起实施
购房者享受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10万
□记者 韩镇 庄文石
本报潍坊11月30日讯 潍坊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从12月1日起实施,本次公布的新政共包括33项内容。
新政实施以后,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或者二手住房的,将享受实缴契税额50%的补贴,购买通过“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验收和通过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的,将能享受到等同于房屋交易契税额度的补贴。个人出售二手住房缴纳的营业税额地方留成部分,在重新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时,由财政部门给予等额补贴。
新政还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条件,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将由30%调整为20%,贷款的最高额度也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贷款的最长期限由15年调整至30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新规,在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产证的购房者,经本人申请,公安部门可给予办理购房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购房地落户手续。
另外,《意见》在改革改进现行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则、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加大行政性收费优惠及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相比以往也有所突破。其中,商品房预售款纳入预售资金监管以后,只实行行政监管,并不收费,其次,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普通住房,政府将实行先购后补,一次性补贴的办法解决,对于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发放货币补贴为主。
据了解,此次的33项新政目前仅适用于奎文区、潍城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其他的县市区和滨海经济开发区可以参照执行,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在一个月内制定并交由政府审批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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