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反腐高潮
廉政公署成立5年后,1979年1月,在北京,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式恢复。
与各级纪委陆续恢复的同时,1980年,在“文革”期间停止运作的检察机关开始恢复。中国的检察机关除了具有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外,还同时拥有侦查的权力,检察院也成为反贪腐最前沿的法律机构。
这一年2月,26岁的童海保考入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检察院,成为一名书记员。
2002年,童海保获选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这名长期在反腐一线工作的检察官,2003年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后,因为一连串的反腐议案,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而在改革开放初期,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地位远远不如法院和公安局,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检察院是干什么的。让童海保印象深刻的是,在当涂县,甚至有人拿着木材检查单走进检察院,以为这里是木材检查站。
当时贪腐案件比较少。事实上,可被贪污的资源也非常之少。童海保曾经办过一个贪污案,一个小学校长贪污购买作业本的提成费获刑三年,金额是2000元。
上世纪80年代初期,贪污1000元即可定罪,现在这个数字是5000元,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贪污30元就已犯罪。
社会已经悄无声息地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而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的力度并未及时跟上。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由于知青返城找工作、大学生毕业分配、企业的供销人员寻找客户,托关系、走后门一时流行。
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情况变得严重起来,倒卖耐用消费品在沿海地区开始猖獗,一些握有权力的政府机构也参与其中。官办企业成为经济领域最活跃的力量。据当时统计,从1986年到1988年,全国猛增了30万家“公司”、“中心”,其中62%以上的企业政企不分、官商不分。特别是一些高干子弟依仗权势和各种关系经商,倒卖各种紧俏商品大获其利。
紧跟着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这次腐败高潮,便是反腐力度的加大。
1986年1月6日上午到9日下午,8000多名中央机关干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大会。在这个被称为“八千人大会”上,中央号召中央党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端正党风中成为全国的表率。
同一时期,全国各地的检察院相继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局(以下简称反贪局),侦查范围也更细化为国家工作人员。
“成立反贪局后,打击的目标更明确了,我们也配备了测谎仪等更多的侦查工具。”一直在基层检察院工作的童海保说。
很多人对反贪局寄予厚望,甚至希望这个机构能像香港的廉政公署一样一举涤扫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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