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上大学省内可贷款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启动,民校贫困生也可申请
本报济南12月1日讯 1日,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签署“山东省生源地信用贷款省级合作协议”,这标志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
入校前就能贷到款
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力度大、涉及面广,只要是我省生源的高校学生均可以享受到这项政策,根据有关统计,我省生源的高校学生中,大约有30万贫困生将从中受益。
该负责人表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受助学生的范围更大。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省农村信用社承办的,是在学生到校后,由学校负责审查,学校开具证明后回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手续,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范围为我省生源并且考入省内90所高校的贫困大学生。
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则是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的,贷款的申请是学生在到校前,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查,学生通过审查后拿相关手续到当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该项贷款的对象为我省生源的所有贫困学生,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即使我省考生考入北京、上海、广东等高校,也可以在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申请到该助学贷款。
高校压力轻了不少
记者从我省部分高校了解到,生源地助学贷款推出后,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贫困生的学习生活困难,但由于该项贷款的学生资质审核、开具各种证明材料都需要由高校来完成,这使得我省高校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的工
贷款额最高不超6000元
根据规定,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上学时利息由财政支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者应具备5项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作量成倍增长,由于我省部分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人手有限,所以相当多的高校积压了大量的学生申请材料,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工作也因此受到影响。
山师大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推出后,将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申请此项贷款,高校不再负责学生申请资格的认证等繁琐的工作,将有更多时间从事针对高校贫困学生的其他助学贷款及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办理工作。
民校不再是贷款“盲区”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约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将实现对山东省籍学生的全覆盖,不会再有任何“盲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推出后,会对我省生源的所有民办高校的学生产生最明显和积极的帮助,我省生源的民校学生将告别“有贷款政策,但贷不到款”的尴尬局面。
记者从我省部分民办高校了解到,尽管我省出台了面向民校学生的助学贷款政策,但有些学生因为各种原因贷不到款。
“银行面向广大学生贷款也要考虑到回报,民办高校的学生在申请该项贷款时,银行会将民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就业率、学生毕业后的偿还能力等诸多因素考虑进去,所以有些学生因为类似的原因失去了贷款的机会。”我省一所民办院校的学生处处长有些无奈地告诉记者。
山东英才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07年起,民办高校学生在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等政策方面开始享受同等的政策,但仍有部分贫困学生的生活费需要由助学贷款来解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推出后,民校学生将与国办高校的学生真正地享受到同等的资格,这对民办高校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政策,将切实为民校和民校学生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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