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的回报率 发展一会员得500元
从“受害者” 变成非法集资嫌疑人
她曾是一名名牌大学的毕业生,退休以后无事可做找到一家公司投资,不知情的她成为了投资的受害者……
但她没有从受害的泥潭中退出,而是成为公司的一名小“组长”。
交1777元会费并投两万
吕某今年60岁,家住在长春市绿园区某小区,曾是国内某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在长春市一家事业单位退休,到处寻找“第二份”工作。
一天,她的爱人出了车祸,她买营养品时认识了姜某。姜说,她是黑龙江一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负责人,公司十分正规,有林木、草场、牛场等实业,很有发展前途。但由于公司暂时没钱,需要大家把钱投资进去,短期投资1万元为起点,多了不限。投资1万元,3个月就可以得到20%的高额回报。
吕某一听有利可图,闲来无事的她就加入了这家公司,交纳1777元会费后,正式成为会员,并且投了两万元钱。3个月后,公司返还给她4000元钱。
越陷越深开始发展下线
她第一次在这儿投资就轻易赚了钱,便加大了投资力度。虽然以后的投资没有得到回报,她也越来越不相信姜某说的话,但是她并没有选择退出。
姜某告诉她,她也可以通过发展下线赚钱,介绍一人成为会员可以得500元钱的回报,钱从1777元钱的会员费中扣除。同时,按照入股的多少,年底还可以得到分红。原本是受害者的她没有及时退出,而是为了高额的利润加入了这家公司发展下线,并且成了一名小“组长”。
她一共发展了7个下线,7个下线又开始发展下线,先后有19名群众(包括她本人)参加投资,吸收公众存款共计228.6016万元。所得款项转入其上线姜某开设的账户及黑龙江这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账户,给长春市的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164.4955万元。吕某获得公司给付的奖金及参与短期投资的利息共计20余万元。
会员得不到利润报了案
在姜某和吕某的“经营”下,公司在长春市发展越来越大,同时,内部的隐患也越来越突出。最后,多数投资的会员都得不到高额利润,就连投资入股的钱也拿不回来了。会员们纷纷到警方报了案。不久,姜某被警方抓获,而获得消息的吕某逃走了。
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吕某列为网上逃犯,2008年10月20日,吕某被山东省济南市警方抓获,于10月26日被长春警方押解回长春市。
目前,吕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提醒广大投资者,凡是声称的高额回报高于银行利率的投资,都存在着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本报记者 陆续 实习生 刘慧婷 通讯员 刘恒 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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