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2日电(记者陈鹏)昆明日前出台"十五条"意见,意在改善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记者1日从昆明市司法局了解到,昆明将把这"十五条"作为创新该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的核心。
其中要求,要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为目标,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解决社会弱者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畅通困难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的渠道。
昆明市还将适时放宽法律援助条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并将探索电信受理、互联网受理等简单易行的法律援助服务新方式,建立基层法律援助制度,引导以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纠纷;提高援助的效率、质量、联动等,还将健全法律援助的网络体系等。
近十年来,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7000件,2001年、2005年两次被司法部表彰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02年被中国残联表彰为"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2007年,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被司法部命名为"盘龙经验"在全国推广。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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