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2月2日专电(记者邓华宁)根据苏州市民政局对城市低保户生活状况最新调查显示,2008年城市低保户在享受低保政策后,年人均生活水平达到6029元。
据悉,苏州现行救助政策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同时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得到全面保障。
同时,针对因病致贫现象,苏州市政府还出台了《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进行兜底保障。低保对象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免付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门诊、住院起付线全额补助,自付部分享受70%医疗救助金补助,封顶线以上部分享受95%医疗救助金补助。相城区黄埭镇一低保户在实施风湿性心脏病手术后,共获得20.86万元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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