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3日电(记者沈汝发、孟昭丽)从2009年春季开学后,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学生的住宿费。这是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出台的通知中要求的。
为减轻学生负担,福建省此前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农村教育的措施。
据介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农村初中、小学除收取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的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再代办学生体检、看电影、社会实践等项目,学校确需组织学生体检、看电影的,体检费、电影费要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对城市义务教育,福建省也制定了相关优惠措施。福建省教育厅介绍说,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同时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确需寄宿的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只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对确需寄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
同时,对城市中小学服装和社会实践的食宿两项代办费用,学校应按照“即时收取、按时结算、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严禁强行统一收取,也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除此之外不得代办其他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发生食宿、交通等费用的学生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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