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原校长助理王真涉嫌受贿一案。
在昨日的法庭上,检察机关诉称,王真在担任贵州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副处长、处长兼基建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管理校园改造工程的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贿赂共计50.5万元。
其中,1998年上半年和1999年,分别收受承建该校学生宿舍和职工宿舍工程的承建商送的好处费3万元;2001年,向承建该校学生食堂的承建商索要好处费4万元;2001年,向承建该校行政大楼的承建商索要好处费4万元;2001年,收受承建该校教学商场(地下停车场)的承建商送的好处费30万元;2002年,收受承建该校教学实验楼消防工程的承建商送的好处费2.5万元;2002年,收受承建该校改造工程的承建商送的好处费5万元;2000年至2003年,多次收受为校园改造工程进行设计的设计方送的好处费共计2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和向他人索取财物共计50.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王真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王真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总金额基本不持异议,但对其中两笔金额的用途提出不同意见。
该案将择期宣判。(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讯 廖波) (来源:金黔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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