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3日电(记者明星)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一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4人涉黑案,被告人均被判刑,其涉案罪名21个、犯罪事实91起,其中2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3年以来,被告人周祖刚、吉猛、黄少友等人因经营木材生意结为团伙,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利用肖江锋恶势力团伙打击木材生意竞争对手,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充满暴力和血腥,在蓝山县木材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该组织在实施违法犯罪中,致使1人死亡、4人重伤、20余人轻伤,并放火烧毁价值76.1万余元的公私财物,寻衅滋事殴打10余人,砸坏他人木材加工厂机器设备、车辆、游戏机数台,为获取非法利益,大肆滥伐林木1.6万立方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10万余元,组织数十人持械驾车在蓝山县城摆街示威长达数小时之久,气焰极为嚣张,给当地带来了极大危害,百姓深恶痛绝。
据悉,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大。
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周祖刚、肖江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04万元和2.2万元;判处被告人吉猛、黄少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和42万元;判处被告人彭志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其他3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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