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出招稳定农民工就业
本报记者 钟良 广东报道
为了稳定农民工就业,21月2日,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多项具体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并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拥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农民工技术骨干纳入廉租住房保障体系,而在此之前,此体系只针对户籍人口。
本报记者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今年该市面向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100套廉租房,其月租金标准仅2.74元/平方米,也就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深圳农民工技术骨干,不超过百元即可住上三四十平方米的廉租房。
近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黄华华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技术骨干稳定就业。
对此,《意见》规定,农民工技术骨干可享受更优惠的就业、子女教育、社保、入户等公共服务,以及获得免费技能培训的机会。
广东作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试点省份之一,亦将扩大农民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地区,并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提出,各地在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求各地在保险基金结余比较多的统筹地区,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在一定时期降低费率,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对此,广东省出台的《意见》多有体现。
《意见》显示,近期将暂缓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将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方式,建立工资能升能降的机制。
同时探索防范化解因企业倒闭等形成的工资支付风险的机制,保障农民工基本生活所需。本报从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11月14日,深圳市动用欠薪保障基金,共为70家企业垫付3000多万的欠薪。
本报记者还获悉,在农民工社保方面,广东拟适当降低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意见》规定广东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适当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和参保人员费用负担。
“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医保以及失业保险标准,看似是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但是长期来看,是通过保住企业,来保就业。”深圳市龙岗区一家电子企业老板李斌对本报记者表示,在饱受金融海啸冲击的当下,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企业都倒闭了,农民工去哪里打工?”
“我们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保就业关键是保企业,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是就业的一个基础。当前要维持就业局势的稳定就必须保企业、保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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