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冀东版记者栾云鹏)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面对权益受损的情况时会选择打官司来维权,形形色色的官司见了很多,但今天这个绝对出人意料:港城市民贾先生要“放响中华第一屁”,成为第一个为“屁”打官司的人。
贾先生是昌黎县一家酒业公司的老板,从事酒品经营之余一直热衷于研究、注册商标,在我国申奥成功后不久,他就申请注册了“奥酝红”和“澳酝”两个商标,并于去年10月份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在商标业界引起了广泛关注。目前,贾先生本人所持有的商标已有15款左右,还在受理中的商标也有30余款,因为在业界小有名气,获得了“标哥”的美称。
2005年4月份,贾先生申请注册了一个叫“屁颠儿”的商标。他说“屁颠儿”本来是北京的土话,形容一个人特别高兴的样子,是褒义词。然而经过近两年的等待后,国家商标局却以“‘屁’字不雅,有不良社会影响”为由拒绝批复。贾先生不服,于2007年7月份提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但商评委以同样的理由又一次予以驳回。
接连受挫的贾先生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能认可,他说,“屁颠儿”不能从其中的单字“屁”来看,而要看其整体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理由充分,几个月来,他翻阅了好多资料及地方土语的典籍,包括《汉语方言大词典》、《北京方言词典》及《现代北京口语词典》等,其中对“屁颠儿”这一词语的解释均为“形容一个人非常高兴的样子”。他认为,“屁颠儿”是一个整词,要合在一起理解,不能拆开看。虽然这个词里面有“屁”字,但词意上却已和“屁”毫无关系。而国家商标局非要把整个词分开来看,认为“屁颠儿”内含有一个“屁”字,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一理由是非常荒唐可笑的。
为了替“屁颠儿”讨个公道,今年10月底,贾先生依法将国家商标局告上了法庭,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贾先生表示,他非常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一定能“放响中华第一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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