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 (记者代晴)天气冷了,沧州市师专附中向学生收取每人180元的取暖费,这一做法受到学生质疑。12月3日,一位高三学生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同学都觉得这笔取暖费收的太多,大家不想交,但如果不交学校就不给毕业证,这让他们感觉很无奈。
学生:谁不交老师就给停课 昨日下午13时许,记者来到沧州市师专附中,随机向几位学生了解了有关取暖费的事情。一位高二学生说,这几天学校正在收180元的取暖费,要求每个学生必须交,谁不交老师就给停课。“但我了解到很多别的学校要么不收钱,要么只收30元。”而两位高三女生则告诉记者,由于部分高三学生正在外地参加艺术考试,不能回学校上课,所以不想交取暖费,但学校表示,如果不交就不给毕业证,这让同学们感觉很不合理。
学校:根据客观情况而定 随后,记者采访了师专附中副校长罗庆英,对方说收学生180元的取暖费是根据客观情况而定的。罗庆英说,学校取暖面积共有7000多平方米,按照今年的集中供暖价格34.5元/平方米计算,学校要承担的取暖费是24.4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了将近一倍。“去年我们收50元取暖费,但如果今年再执行这个标准,对于民办学校来说就承受不起了。”
罗庆英告诉记者,由于学校的一切开支都从学生的学费当中来,而本校学生数量又少,2000多元的收费标准也不高,所以只能再向学生收取一定的取暖费。按照学校核定的成本,学生应交的取暖费为每人300多元,“但考虑到家长的承受能力,学校又主动承担了一大部分,只向学生收取11万元的费用。”罗庆英说,学校在制定收费标准以前,也在周边学校做了调查,“有的学校还收300元呢,比我们还高。”
针对高三学生反映的不交钱不给颁发毕业证的说法,罗庆英说:“学校没有说过这种话,我们的老师也在了解部分学生不交费的真正原因,如果是家庭困难,学校会适当减免。”
物价局:不允许单独收取暖费 沧州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科一位姓李的负责人说,无论学校属于公立还是民办,取暖费这项收费都是核定在学费当中的,不允许单独向学生收取。“学校可以制定新的学费收费标准,但在这之前只能执行物价局审批通过的收费标准,否则学生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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