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储皖中12月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在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义正词严:“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就像打仗一样,谁要是消极怠工,我就摘谁的"乌纱帽"。云南省高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我是第一责任人。
”
据悉,导致执行积案的主要原因就是“执行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目前,云南省“执行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很突出。截至今年12月2日,云南省共有执行积案84379件。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杨玉清介绍,造成“执法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少数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或个人利益的影响,不依法履行判决义务或协助执行义务,甚至违法干预、妨碍法院判决的执行。
鉴于此,此次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将重点清理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群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困难群体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征地搬迁补偿的案件;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
重点监督查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权力,采取打招呼、批条子、强令等方式非法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案件的行为;为了本地区或本部门利益,制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或文件,或者对具体案件制发函文、会议纪要等,阻碍和限制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案件的行为;负有法定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案件职责,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特别是人民法院异地执行,当地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消极应付或拒绝协助的行为;受托人民法院借故拒绝接受委托,或消极应付,久拖不执的行为。
在《云南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方案》中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职责,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干扰,督促清理和废止地方或部门自定的与法律相悖、限制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活动的文件、规定;对于党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坚决及时进行查处,视情况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事法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行为不予配合,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对人民法院干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失职渎职,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私利、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领导要进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方案提议,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公安机关要利用技术手段为人民法院查找逃避债务、隐匿财产、隐瞒住址、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交警部门要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的车牌号码;公安边防部门要按照法院提供的名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根据法院的协助要求,工商部门要对被执行人停止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立合并、股权冻结、变更等手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被执行企业改制重组认真把关,防止其利用改制重组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建设、规划部门对被执行人停止办理项目审批等手续;金融部门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及时协助法院办理冻结、划拨等手续;税务部门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税务账号,出具相关财产的完税证明;未列举的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认真履行协助义务,实现全省清理积案目标。